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下
○下篇威仪门
威仪者,谓有威可畏,有仪可敬。由持净戒而梵行具足,堂堂僧相,众德威严,故令人可畏。动静合则颙颙可观,仪端表正,故令人可敬。斯成出家之道品,人天之师范。所谓净行成于道仪,清白圆于戒品,气高星汉,威肃风云,内怀师子之德,外现象王之威,人天赞承,神龙钦伏。故华严经云:具足受持威仪教法,能令三宝不断是也。今此下篇共有二十四章,同出威仪一门,是沙弥之车辙,出世之初阶也。
佛制沙弥年满二十欲受具足戒时,若问不能具对沙弥事者,不应与具足戒。当云:卿作沙弥,乃不知沙弥所施行,沙门事大难作。卿且去熟学,当悉闻知,乃应受具足戒。今授卿具足戒,人谓佛法易行、沙门易作,故当先问。
沙弥欲受具戒,师问十戒诸威仪事,不能具对答者,不应与授具戒也。卿是贵称,犹君呼臣也。不知沙弥所施行者,谓不谙沙弥律仪所应施为行事也。沙门事大难作者,谓比丘二百五十戒甚难行持也。熟学者,谓当精习十戒并诸威仪也。当悉闻知者,闻谓博问先知,知谓自心了达。人谓佛法易行、沙门易作者,由不知佛道至妙故言易行,不识罪福运行、法律交互故言易作。凡为师者,故当以此先问。
以下条则于沙弥威仪诸经,及古清规,今沙弥成范中节出。又宣律师行护律仪,虽诫新学比丘,有可通用者,亦节出。良以末法人情,多诸懈怠,闻繁则厌。由是删繁取要,仍分类以便读学。间有未备,从义补入一二。
以下条则者,谓下二十四威仪法则也。沙弥威仪诸经者,是沙弥十戒经、事师法、仪则经等。古清规者,是百丈清规及古德所撰箴规等。沙弥成范,是明笑岩月心禅师于十戒法等撰出。行护威仪,是唐道宣律师所撰。然亦未详其的。何也?其中有一二不合律文故也。繁者,多也。谓由时当末法,人多懈怠。因情懈怠,故闻繁则厌心生。由是于上经律清规中删去繁文,段段节略,出其枢要,仍分为二十四类。葢由律海弘深,探之不得其源;义天高广,仰之莫穷其顶。是以删彼弘文,撮为要略,以便初进习学,知所向方。补入者,出大师手笔。谓于威仪行事中有所未备者,即随其义类而补足之。
其有乐广覧者,自当检阅全书。
沙弥十戒法中,威仪有七十二种欲乐,广知事义,自当检阅彼文,并沙弥诸律仪等。
△敬大沙门第一
不得唤大沙门字。
梵语沙门,此云勤劳,谓其修道有多功劳故。又云勒息,谓勤修善品息诸恶故。又云勒行,谓勤修善法行趣涅槃也。瑞应经云:息心达本源,故号为沙门。大沙门即受具戒人。字是名字,唤是呼唤。谓不得称彼二字名,当云某甲大德,或云某甲长老。杂阿含经云:佛告诸比丘:当恭敬住,当常系心,常畏慎。若不恭敬,不系心,不畏慎,而欲令威仪具足者,无有是处。不备威仪,欲令学法满者,无有是处。学法不满,欲令五分法身具足者,无有是处。五分法身不具足,欲得无余涅槃者,无有是处。
不得盗听大沙门说戒。
比丘布萨诵戒时,及讲说毗尼时,沙弥不得私往窃听,自获重罪,后永不得受大戒,深宜慎之。或见大沙门二三人同室细语,不得輙入。若有急务,当弹指作声,然后入。除比丘,余人细语亦如是。以泄他是非,自招祸咎,及乱正念故也。
不得转行说大沙门过。
或比丘有所误失,不得背后说其长短,亦不得屏处骂大沙门,及在前戏笑,傚其言语、形相、行步等。大律云:出家之人,所有言说,皆为利益,不应私忿,道说于他。论云:若向白衣说比丘罪恶,则前人于佛法中无信敬心,宁破塔坏像,不向人说比丘过恶。若说过罪,则坏法身。
不得坐见大沙门过不起,除读经时、病时、剃发时、饭时、作众事时。
若见比丘行过,即当起立。唯除上五事,不起无犯。若路相逢,即当下道正立,待过方行。凡有教益,当叉手立,听毕作礼谢之。若被叱责,不得张目视,当软语悔罪,引短向己。庄严宝王经云:若轻慢众僧者,是人当堕贫贱家生。随所生处,根相不具,背伛矬陋。舍是身已,而复生处,多病痟瘦,手足挛躄,而有脓血盈流其身,零落身肉,经百千万岁,受斯苦报。
行护云:五夏以上即阇黎位,十夏以上即和尚位,虽比丘事,沙弥当预知之。
夏即夏腊,谓受具戒曾经尔所夏腊也。和尚者,胡言也,此云力生,谓由师之力生我戒身也。若据梵语,则云乌波䭾耶,此言亲教师,谓弟子亲从受教也。今此虽非亲从受戒及与受教,以其腊高德重,故同师位也。阿阇黎,或云阿遮利耶,此云轨范师,谓其能教弟子法式也。此有五种:一、与授十戒,二、与授大戒,三、与教授,四、与依上,五、与授经。
△事师第二
当早起。
事师者,始终承奉,不相离异,名之为事。人之模范,以道教人,名之曰师。又曰师长,谓为人之长,训物之规也。或曰师父,父,矩也,以法教子。故律云:弟子看和尚,当具四心:一、亲爱,二、敬顺,三、畏难,四、尊重。侍养承接,如臣子之事君父。如是展转相敬重瞻视,能令正法久住,增益广大也。佛法中,一夜分三时,谓初、中、后。初、后二时,事师或礼诵、坐禅,中夜方卧息。若过中夜,即当先起,自盥潄已,然后具杨枝、澡水等,候师所须。
欲入户,当先三弹指。
若入师房,须在门外,先弹指三声,令师觉已,方入。
若有过,和尚、阿阇黎教诫之,不得还逆语。
若自有过失时,二师教诫呵责,当低头受教,不得逆师言语。去后尤当思念,依教行之。成范云:沙弥于师,常怀敬畏,随顺师意,常怀惭愧,念报四恩,傍资三有。
视和尚、阿阇黎,当如视佛。
视谓瞻视,以师能弘范三界,代佛宣扬,生我戒身,长我慧命,故应敬重,视之如佛。成范云:若弟子众多,当各尽其职,至于奉一茶、一拂、一几也。
若使出不净器,不得唾,不得怒恚。
怒即恚也。又恨曰怒,愤曰恚。不净器者,谓大小便器、唾瓶等。不得唾者,谓不得起厌恶心而唾痰涎。当谛念此四大秽身,圣凡自他俱所不免也。
若礼拜师坐禅,不应作礼。师经行,不应作礼。师食、师说经、师梳齿、师澡浴、师眠息等,俱不应作礼。师闭户,不应户外作礼。欲入户作礼,应弹指三遍。师不应,应去。
梳齿,即剔刺、梳刷、洗潄牙齿也。如上皆非礼拜时,故不应作礼也。等者,或师剃发、洗足、嚼杨枝,或地有不洁,或师有事不暇,或有宾客等。
持师饮食,皆当两手捧,食毕敛器,当徐徐。
两手捧是尊敬之貌,徐徐是谨慎之仪,敛是收敛也。律云:凡进饮食,当适寒温。成范云:为师作食,无论粗细,俱要精洁,必当适师性。凡奉茶汤,不得插指入盏内,当两手屈四指,以六指持盏腹,平举授师茶讫,如前接盏。行护云:凡进药茶盐及一切食物,量当吃尽,逐时授之,不得多授,令有残宿,深须慎之。若授师鲜果,先须作净,或以火触,或以刀剖,或用指甲剥。若果不堪为种子者,即不须净。甘蔗当去节芽,杨枝应去芽,或以火净。非时果浆,须滤去滓,澄清,以水滴净,方授与师。
侍师不得对面立,不得高处立,不得太远立,当令师小语得闻,不费尊力。
侍谓近承也。对面高处,皆失敬仪。太远则小语不闻,致师重言,故费尊力。律云:不得离师七步。成范云:不得立师影中,不得转身低头,小语轻笑。当身心肃敬,一面立,不得垂手立。行护云:在师前,不得抓痒,爪头捋面,不得对师著袜洗足等。
若请问佛法因缘,当整衣礼拜,合掌胡跪。师有语:澄心谛听,思惟深入。
因缘是经律中所说因缘之事,或古德机缘等,妄念不起,故曰澄心。谛听是闻慧,思惟是思慧,深入是修慧。然听有三品,以神听为上,以心听为中,以耳听为下。若师独坐时,适行时,颜色悦时,即应问。须立在一面,舒容平气,至诚伸问,字字明朗,虗心听受。
若问家常事,不须拜跪,但端立师侧,据实申白。
家常事,即僧家日用寻常事。据实者,按其事而直申启白也。若准大律,亦须一拜,胡跪请白。且如欲食时白者,就师一礼,胡跪白云:和尚存念!我今请白,洗手、洗器,欲为食事,不审宜进何食?诸余白事,类此应知。如有多事,一时并白亦得。
师若身心倦,教去应去不得,心情不喜,现于颜色。
凡问经问话,当候师意,不应自取其便。若师身心疲倦,不暇应答,教令且去,即当随顺师教去。不得心情不悦,自招罪咎。五十颂云:常慕于师德,不应窥小过。随顺获成就,求过当自损。止观云:求师必在于尽善,事师必忘于师过。善恭敬经云:佛言:弟子于师所,不得麤言。师所诃责,不应反报。师不发问,不得輙言。凡有所使,勿得违命。若于师所,不起恭敬,说于师僧长短之者,彼愚痴人,应如法治。师实有过,尚不得说,况当无也。若于师边,不恭敬者,别有一小地狱,名为椎扑。当堕是中,一身四头,身体俱然,状如火聚,出大猛炎,炽然不息。于彼狱处,复有钩觜毒虫,常咂舌根。从地狱出,生畜生中,恒食屎尿。舍彼身已,虽生人间,常生边地,皮不似人,不能具足人之形色,常被轻贱,诽谤凌辱,离佛世尊,恒无智慧。从彼死已,还堕地狱,更得无量无边苦患之法。
凡有犯戒等事,不得覆藏,速诣师哀乞忏悔。师许,则尽情发露,精诚悔改,还得清净。
不自发露,故曰覆藏。精谓专心纯一,诚谓至诚无妄,悔谓忏悔所犯,改谓改革前非。更不再作,故曰还得清净。行护云:若被呵骂,当须自责,软语忏谢,念修戒定,以报师恩。成范云:凡有误失过咎,师或示怒,种种呵责,不得巧辞饰非。才见师怒,即当畏惧敛容,胡跪师前,心怀愧耻。受责有过则改,无过默然。
师语未了,不得语。
谓师诲示未毕,不得自述己言,以乱师诲,自失利益,复失尊敬,亦不得以理争胜。
不得戏坐师座,及卧师床,著师衣帽等。
无尊敬心故,有戏坐卧等。
为师驰达书信,不得私自拆看,亦不得与人看。到彼有问,应答则实对,不应答则善辞却之。彼留不得便住,当一心思师望归。
自看即失恭敬之义,与他看即有非宜之失。或他人附书信,亦不可开拆,以存厚道,无悮于人。人开书信,亦不可私窥。昔富弼使契丹,得家书不发而焚之,曰:徒乱人意耳。家书尚不发,况他书乎?入人家,不可看人文字簿籍等。应答者,谓其理顺,语有利益,则据实对之。不应答者,或其理匿事,当避嫌疑,有损佛法,则以善巧方便言词却之。思师望归者,如孝子之念慈母,须臾不忘膝下也。经云:当直往直还,当识师所语,亦当识人报语。
师对宾,或立常处,或于师侧,或于师后,必使耳目相接,候师所须。
非远非近,故得耳目相接,身心照应,故无失师所须。成范云:凡见客至,当生恭敬,勿起厌慢,须涤盏煎茶等。
师疾病,一一用心调治房室、被褥、药饵、粥食等。
房室被褥是调其外,药饵粥食是治其内。等者,谓所有应病之药食及所宜之器具等。饵者,谓凡是可调病之药食也。行护云:常念观音菩萨,愿师痊愈。成范云:安设严室,忌风阴处,须床褥厚软,察师颜色,出入扶策,如法调煑羮汤。药饵少瘥,即生欢喜,常当以孝心和容奉事之。客来瞻问,善代师语,不应諠聚,当肃然晏静。病若重,不得哭泣。师圆寂,不得违师诫属,应一一如教遵行之。
持衣授履,洗浣烘晒等,具于律中,兹不繁录。
持师衣,当徐徐一手排上,一手捉下,正立著师左肩上。师著已,复视上下文理如法否。𫌇时不得以口衔,当视上下,不使著地,还安常处。以净物复上,不得以余衣物复上。授履当先抖擞刷垢,不得大声视。次比之澡手已,方持衣物。凡洗浣务令净,用水亦不得大费。烘晒法衣,当待干燥。有急事行,不得忘去,当付余人,事毕即宜复。余洗钵器等,备载十戒经中,文多故云不繁录。
附: 凡侍师,不命坐不敢坐,不问不敢对,除自有事欲问。
不得擅坐及擅自对答,除自己有事欲白乃问。
凡侍立,不得倚壁靠桌,宜端身齐足侧立。
身偏侧曰倚,斜凭曰靠,不对面曰侧。立五十颂云:又不应师前,身现疲劳相,屈指节作声,倚柱及墙壁,亦不踏门限。肇法师曰:恭己顺命给侍之者曰侍者。菩萨从兜率下生经云:侍者具八法:一、信根坚固,二、其心觅进,三、身无诸病,四、精进,五、具念心,六、心不骄慢,七、能成定意,八、具足闻智。
欲礼拜,若师止之,宜顺师命勿拜。
礼者,是伸敬之仪也。若能顺命,即是敬矣。
凡师与客谈论,涉道话,有益身心者,皆当记取。
涉道话,即法语。执劳服役,长自福基。闻法记取,润泽心地。侍师之义,诚在斯乎。成范云:或师询客答,或彼问师酬。不得闻异怪惊,不得见笑随笑。当识意语宗猷,切心研味。倘有见处,当复呈师。
师有所使令,宜及时作辨,不得违慢。
办谓备办。不顺曰违,不敬曰慢。又慢,怠也。
凡睡眠,不得先师。
意识惛熟曰睡,五情暗冥曰眠。由此覆蔽身心,善法不生,长沦三界,故当少睡。宜起在师前,卧在师后。多睡有五过:一、多恶梦,二、诸天不喜,三、心不入法,四、不思惟明相,五、喜出不净。
凡人问师讳,当云上某字,下某字。
讳,即二字法名也。若问字号,当直云某甲和尚,或云某本师。若问阿阇黎字号,应云某甲轨范师。若非五种阇黎,不得称师。五十颂云:又复于师名,不应輙称举。设有固问者,当示之一字。若问师年腊,及与州县名,一一皆须答。
凡弟子当择明师,久久亲近,不得离师太早。如师实不明,当别求良导。
梵语室洒,此云所教,旧曰弟子。学在师后名弟,解从师生名子。若师道眼通明,则尽寿事之。倘或不明,宜别参知识。沙弥本无离师之法,以师不明,故别求良导,以良导能导人至于至道。故经云:随顺善师学,得见恒沙佛是也。幸无敬猕猴为帝释宗,瓦砾为明珠宗。瓦砾是不识法,敬猕猴是不识人。不识法则慧眼失,不识人则堕邪途。故云:汝师既堕,汝亦随堕。此之谓欤。
设离师,当忆师诲,不得纵情自用,随世俗流,行不正事。
不忆师诲故,纵情自用;随世俗流故,行不正事。中心经云:佛言:知师恩者,见师则承事,不见则思惟师之教诫是也。
亦不得住市井閙处。
聚货交易之所名市,古于汲水之处为市,故曰市井。市中喧杂,故曰閙处。虽非市井,诸余閙处亦不得住。
不得住神庙。
血食祭祠,非出家者所居。梵王、帝释由尚不敬,况事酒肉之神?大违圣教,非佛弟子。
不得住民房,不得住近尼寺处,
男女有别,故不近尼寺处;僧俗须分,故不住民房。一、恐情生渐染,二、令俗讥谤。
不得与师各住而行世法中一切恶事。
为利贩卖,交结往来,恃俗豪强,学习奇艺,俳优受雇,通使四方,种植求利,皆曰恶事。
△随师出行第三
不得过历人家。
从一家到一家,故曰过历。纵过父母檀越,家师不听,亦不得入。
不得止住道边共人语。
道,路也。若遇亲朋知识,当善辞却,无得共语而失随侍也。
不得左右顾视,当低头随师后。
顾视则散意失仪,低头则心端表正。
到檀越家,当住一面。师教坐,应坐。
住一面,谓侍立师侧也。檀是梵语,此云施,谓彼能行布施,则便越度贫穷苦海也。
到他寺院,师礼佛或自礼,不得擅自鸣磬。
檀是自专也。寺各有主,宾主须分,自具客仪,不得輙自举动故也。
若山行,当持坐具随之。
或尼师坛,或蒲团,或随所坐物任持之,以便师坐也。
若远行,不得相离太远。
太近则足蹈师影,或步扬尘;太远则不闻师唤示,或致余失。五十颂云:若足蹈师影,获罪如破塔。
若渡水,当持杖徐试浅深。
浅则扶师渡过,深则倩人荷舆。
持瓶擕锡等,具如律中,文繁不录。
十戒经中,持师澡瓶有十五事,携锡有七事,文多,故云不录。欲学者,自当检阅戒经。
附: 若偶分行,约于某处会,不得后时。
偶者,适然也。不得后时者,当先到约师处,候勿在师后方至。
师受斋,当侍立出。生斋毕,当侍立收𫎪。
出生者,谓施诸鬼神众生之食,须著净器,安于净处。𫎪是檀越所施之物。成范云:候师斋讫,收师檀𫎪。大律云:食后施衣物,名为达嚫是也。案:嚫字本从口,今从贝,讹也。梵语具云达嚫拏,此言施。在法则曰法施,在财则曰财施。在家人应行财施,出家人应行法施。一览云:财法二施始成功,福慧两全方作佛。
△入众第四
不得争坐处。
须敬让之。
不得于座上,遥相呼语笑。
如有要事,当弹指使觉,轻语令知,不得遥呼失仪,动众笑,则失非小矣。
众中有失仪,当隐恶扬善。
隐恶则自长德,扬善则僧海增隆。
不得伐劳,显己之功。
事功曰劳,自称己功曰伐。谓不得矜夸自能,以显己功。老子曰:不自伐,故有功,是以君子不伐善也。
凡在处,睡不在人前,起不在人后。
一、自离懈怠,二、无动众念,故不在前后也。
凡洗面不得多使水。
一、防后人;二、自惜福。古云:热水用人烧,冷水用人挑。若不解修行,纵有河沙福亦消。清规云:不得洗头,有四件自他不利:一、污盆;二、腻巾;三、枯发;四、损眼。
擦牙吐水,须低头引水下,不得喷水溅人。
由水引下,故不溅人。清规云:右手蘸牙药揩左边,左手蘸药揩右边,不可再蘸,恐牙宣口气过人。
不得高声,鼻涕呕吐。
从鼻出曰涕,从口出曰呕吐。
不得于殿塔及净室、净地、净水中涕唾,当于僻处。
口出曰唾,非当道净所曰僻处。
吃茶汤时,不得只手揖人。
吃茶汤揖人非时,只手揖人非礼。
不得向塔洗齿,及向和尚、阿阇黎等。
言塔则兼圣像矣。等者,谓长老、上座及尊客等。
凡闻钟声,合掌默念云:闻钟声,烦恼轻。智慧长,菩提生。离地狱,出火坑。愿成佛,度众生。唵伽罗帝耶娑诃。
初于闻中,入流忘所,故得烦轻慧长。寂灭现前,故曰菩提生。超越世出世间,故曰离狱出坑。十方圆明,是曰成佛。获二殊胜,故曰度生。绝名言,离性相,故曰唵伽罗帝耶。不住涅槃,不住生死,故曰娑诃。若卧时,闻钟声即起,默念除病,不起无犯。若自鸣钟,应先念愿此钟声超法界偈,次念此偈。又凡击钟,须缓打,前音将尽,方续后声。如昔志公借武帝道眼,见地狱苦相,问曰:何以止之?志曰:唯闻钟声,共苦暂息。遂诏天下寺院击钟,舒徐其声,付法藏经,亦令声延长久。增一阿含经云:若打钟时,愿一切恶道诸苦,并皆停止。若闻钟声,兼说偈赞,得除五百亿劫生死重罪。杂喻经说偈云:闻钟卧不起,护塔善神瞋。现在缘果薄,来报受蛇身。所在闻钟声,卧者必须起。合掌发善心,贤圣皆欢喜。
不得多笑,若大笑及呵欠,当以衣袖掩口。
多笑则失正念,大笑则非威仪。呵欠亦曰欠呿,是懈倦之貌。毗尼母经云:气有二种:一上,二下。上气欲出时,莫当人张口令出,要回面向无人处。若下气欲出时,不听众中出,要作方便出外,至无人处出,然后来入,莫使众讥嫌恶贱。入塔殿时,不应放下气。和尚、大德、上座前,亦不得放下风出声。若腹中有病急者,应出外放,莫令人生恶贱心。大律云:若急下风来,当制。若不可忍者,当下道在下风放之。若在禅房中嚏者,不得放恣大嚏。若嚏来时,当忍以手掩鼻而嚏,勿令涕唾出。
不得急行,不得将佛灯私就己用。若然灯,当好以罩密覆,勿令飞虫投入。
凡所动静,须护身威仪,举步即当视地,勿伤虫蚁。将佛灯私用,当堕黑暗地狱,生生失智慧明。覆灯如前释。
供佛华,取开圆者,不得先齅;除委者,方供新者;萎者,不得弃地践踏,宜置屏处。
谓选开敷圆满者,其半开及将残者勿取。先齅践踏,是无尊敬也。屏处是无人行处,亦非秽污处。要用最经云:鼻嗅香者,由减香气,无其福德正报,堕波头摩地狱,世世鼻根无香味。日云经云:香烟不尽放地,得越弃罪,尽五百岁堕粪屎地狱。何以故?由放逸心故。萎者,隔宿花也。经云:炉瓶并须净拭,取花及杨枝,当呪愿山泽树神,不得拔其根株,当直往还,不当慢惰语笑。
不得闻呼不应,凡呼俱宜以念佛应之。
应字去声,是答辞。或答南无佛,或答阿弥陀佛,或答阿大律,云当答言诺。
凡拾遗物,即当白知事僧。
或白知事人,或白本师,或置常住库中,待物主来言说,与物相当者与之。不得私匿。昔乐羊子得遗金与其妻,妻曰:妾闻志士不饮盗泉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,况拾遗财利以污其行乎?羊子惭,遂弃金于野。苟其私匿,尚不如一妇人矣。
附: 不得与年少沙弥结友。
若非道安、僧光之流,不可为友。经云:非贤不友,非圣不宗。不孝之子,嗜酒之徒,志趣邪僻,履行凶险,不得交游往来之艺,浊亏损道行。成范云:私狎恶师恶友,数习放逸,种种触恼本师。师不容忏,当再坚求恳乞。师固不容,当速请师之亲友宿德,转为请求哀忏悔,永绝鄙恶,无复再犯。是故贤者有三畏:恶师、恶友、恶术,能障正道,开导邪途。早觉则善,若不知返,则生无少益,死有长哀。
不得三衣苟简。
此是比丘三衣,优婆塞尚使畜之,令念福田之相,是解脱之服,况沙弥而得苟简少缺?原为令识福田之相,及备进具时须,非谓使其披著。倘贫难办,理亦无过。今时末法阿师,不谙律典,不知如来法制,皆令沙弥披著五条、七条,致使在家男女受五戒者,雷同披著,深为不法,获罪非轻。详如下辩。
不得多作衣服,若有余当舍。
多作多累,纵恣幻躯,故云进道严身。三常不足,方名少欲道人。若自识无常,念他贫乏,故有余即当舍之。
不得办精致绦拂玩器等,粧点江湖,取笑识者。
不识四大皮囊,故办精致;迷惑正念,故学粧点;傚他不法,故取笑识者。暂时犹尚不可,况其终年玩弄?所谓赏玩暂时,悲忧长久是也。无系累者,曰江湖散人,即是走江湖挂搭之人也。
不得著色服及类俗人衣饰等。
色服,谓红、紫、黄、绿、白等,宜著坏色缁衣。类俗衣饰等者,或颜色类似,或制饰类似,如小领、窄袖、云头履等。
不得不净手搭衣。
敬衣如敬塔,故须净手持著。凡手持鞋袜下衣,抓头摩足,触不净器,并须净洗,方执余净物。
凡上殿,须束缚裤袜,不得放意自便。
恐有下毛脱落,故须束缚。若在余时及小童子,不束无过。
不得闲走,不得多言。
闲走废习诵,多言纵口业,
不得坐视大众劳务,避懒偷安。
坐视是无惭,避懒则损福。经云:当尽力作众僧事。
不得私取招提竹木、华果、蔬菜、一切饮食及一切器物等。
梵语招提,此云四方。僧物属常住,私取即犯盗愆。经云:若有所欲取,当白知事人。僧照禅师苦行禅定第一,行法华三昧,感观音大士为说法,得无碍辩才。又见普贤大士乘白象放光,证明曾用众僧盐一撮作斋饮,以用无几,不以为意。后行方等忏法,忽见相起,计三年增长至数十斛,乃急卖衣买盐偿众,其相方灭。又释道相暴死,至冥府,见一榜题云:此人盗僧杏树,截作梳材,寺僧道郭拾得残木一橛,仍堪作梳,直八十钱,当堕火烧地狱。相还说之,郭闻说,即时偿还。又炀帝二年,僧道明亡,同房僧玄绪暮行野间,忽见寺,往投之,遇道明不异平日,见众僧粥皆作血色,举体火然。绪惧问之,明曰:此是地狱,吾为取僧柴一束煑染色,忘不赔偿,当一年然足受罪。褰衣见膝下并焦黑,因曰:公幸为我买柴百束,赔还常住,并写法华经一部,可得免苦。绪许之,归寺依言为办,重往寻寺,寂无所见。智者闻之,孰不毛竖。
不得谈说朝廷公府政事得失,及白衣家长短好恶。
王臣政事是国家之正法,长短好恶乃俗家之是非,皆乱正念,亦招祸咎,故曰不得谈说。经云:不得论说国家政事,评量优劣,出军行师,攻伐胜负是也。俗喜著白服,故曰白衣。
凡自称,当举二字法名,不得云我及小僧。
僧者,众也。是四比丘已上之称,尚非一比丘之举,况一沙弥而得云乎?言小则轻于众,云我则自亵于己。出家是尘外之宾,乃至对王侯亦自称名而已。沙门僧钟见齐武帝,称贫道。帝曰:称名亦无嫌。帝问王俭曰:先辈沙门对帝何称?正殿还坐否?俭对曰:汉魏佛法未兴,不见纪传。自后稍盛,皆称贫道,亦闻预坐。言贫道者,道谓三乘圣人所证之道,我于此道寡少,故曰贫道。论云:贫有二种:一财贫,二德贫。又一智贫,二法贫。故不言臣也。唐肃宗敕僧尼朝会毋得称臣。洪觉范曰:明教嵩每叹沙门高尚,见天子无臣礼。自唐令瑫首坏其端,历世因之,于是不疑。彼山林逸士,天子犹不得臣之,况沙门之道尊居三宝,为世归依者乎?故正宗记之首尾言臣某,以存故事。其间自叙则止称名,当时公卿莫不重其高识。统纪云:易曰:不事王侯,高上其事。记曰:儒有上不臣天子,下不事诸侯。后汉王儒仲被征见光武,称名不臣。有司问其故,对曰:天子有所不臣。夫儒生隐士尚知以道自高,况世外学佛,名居福田,岂当臣事世主,自取污辱?若肃宗者,可谓知尊释氏,深识大体者矣。
不得因小事争执,若大事难忍者,亦须心平气和,以理论辩,不可则辞而去,动气发麤,即非好僧也。
设被非法诬谤,尚当忍耐,以理伸辩,勿现于颜色。若其人不可以理论,乃方便善辞而去,况因小事而自瞋争乎?故经云:慎无愠讼。推直于人,引曲向己,见有诤者,两说和合。清规云:有理无理,并皆出院。何也?葢僧当忍辱,若执有理而争者,即是无明,故同摈之,息诤于未萌也。大律云:不忍辱人有五种过:一、凶恶增长,二、事后悔恨,三、多人不爱,四、恶声流布,五、死堕恶道。
△随众食第五
闻揵搥声,即当整衣服。
凡木、石、铜、铁打而有声者,名曰揵搥。闻声不预整理,临时则有仓卒之失。
临食呪愿,皆当恭敬。
食前念供及唱僧跋,食后诵偈呪愿,皆当起恭敬心,不得散意慢怠,自损己德。
出生饭不过七粒,面不过一寸,馒头不过指甲许,多则为贪,少则为悭,其余蔬菜豆腐不出。
凡食是米面所成者,方可出之。若蔬菜果蓏是嚼食,非五谷之噉食,不成食,故不出也。七粒者,言其极少,以呪愿力故,能令诸鬼神遍皆饱足。多则为贪者,是一时之权。言恐无识之徒,狼藉在地,令檀越讥嫌,少则不成法数,反成亵慢,固非所宜。行护虽云七粒,而无悭贪之说。清规云:饭不过七粒,太少为悭,亦无贪辞。指甲许者,爱道经云:出生饼如指甲大是也。事钞云:出生或在等供前后,随情安置。按四分律:佛令比丘食时,若人非人,应施与食,乃至一抟。旧譬喻经及杂事律:不得食尽,当留余普施群生,勿拘一类。智度论:令初食时,先献三宝,后施四生。涅槃经:因旷野鬼受不杀戒,不得肉食,几死。佛敕随有佛法处,悉施其食。若有住处不施食者,是魔眷属,非佛弟子。根本律:鬼子母从佛受戒已,佛令赡部州所有弟子,每于食次,施众生食。于僧行末,设食一盘,呼其名字,及五百子,皆令饱食。并余现在众生,江山河海诸鬼神等,皆悉运心,令其饱足。
凡出生,安左掌中,想念偈云:汝等鬼神众,我今施汝供,此食遍十方,一切鬼神共。
其食当安净盘子上,如无盘子方安掌中,右手拨著净物上,弹指三遍,念偈已,更念变食真言、普供真言各七遍,大善。
凡欲食,作五观想:一、计功多少,量彼来处。
计功多少者,谓当观此食,因垦植耘除收获蹂治舂磨淘汰炊煑而成作夫,流汗合集食少汗多功重辛苦,如是入口即成不净,宿昔变为屎尿恶不欲见,我若贪著当堕地狱吞热铁丸,出为畜生偿他宿债,如是观已心生厌离方堪受食。量彼来处者,施主为求福故,减自口腹割妻子分而施将来,若无修行粒米难消,故云粒米重如山是也。
二、忖己德行,全缺应供。
自当思惟忖度己之德行,如不持戒、坐禅、诵经、营三宝事,则德亏行缺,不应受他供施,受则为施所堕。德行虽全,犹须观法,方消信施。故天台云:不问乞食众食,皆须作观。若不入观,即润生死。所谓学道不通理,复身还信施。长者八十一,其树不生耳。年齿既已高,园中蕈不生。教有明文,岂容不信?
三、防心离过贪等为宗。
谓此心具足无量无明烦恼之过患,而贪、瞋、痴是其根本,故曰为宗,行者时当防之。根本若遣,诸过顿离,故于美食不起贪想,于麤食不起瞋恚,于不麤不美食不起痴心,作是观已,乃可受食。弥勒所问经论云一切恶法皆从贪、瞋、痴起是也。
四、正事良药,为疗形枯。
四大成身,常为饥渴所病。苟非饮食,则形枯色悴,无由进修道业。是以饮食正资身治病之良药,修行进道之机关。如有贪著,则反成沉疴矣。阿育王经云:优波笈多以一器盛满乳糜,又以一空器并置一贪食比丘前,语言:汝可待冷,稍稍饮之。而比丘贪食心重,便吹使冷,乃并食之。笈多曰:乳糜虽冷,汝心故热,复须冷之。当以不净观为水,除此心热。若见饮食,如服药想。比丘食竟,即便吐出,满于空器。笈多曰:汝可更食。比丘曰:不净何可复食?笈多曰:汝观一切法,犹如涕吐。因为说法。比丘精进思惟观察,得阿罗汉果。
五、为成道故,方受此食。
不食,则形羸色变,道业难进。今为成就道业,故受斯食。苟不为道,则粒米难消。故古德云:为成道业施将来,道业未成争消得。凡为受食,当作此五观。若自知道业未成,须深生惭愧。故行护云:所食须生惭愧,常作观法是也。摩德勒伽论云:若得食时,口口作念。第一匙默念云:愿断一切恶。第二匙念云:愿修一切善。第三匙念云:所修善根,回向众生,普共成佛。
无呵,食好恶?
不得呵嫌,食之麤美。
不得以食私所与,若擿与狗。
物属僧伽,食无偏党,私与即犯盗愆。众食未竟,与狗即成非法。受食正当䖍恭作观,擿与狗即非威仪矣。
来益食,不得言不用。若已饱,当以手让却之。
益者,进也。增,添也。言不用则失谦逊,出声复动众念,让之则恭逊合仪矣。
不得爪头,使风屑落邻钵中。
自食尚不宜爪头,况同众飡?斯有三过:一、动他念;二、失威仪;三、腻手污钵得罪。
不得含食语。
设有人问,咽已方应,况自发言可乎?
不得笑谈杂话。
心存五观,即无此过也。
不得嚼食有声。
凡嚼食须合唇吻,饼果当细擘食之,亦不得啜羮粥作声。
如欲挑牙,以衣袖掩口。
不掩则自失威仪,复令人厌恶心起。
食中或有虫螘,宜密藏掩之,莫令邻单见,生疑心。
邻单,即比座也。若令彼见,或疑忌心生,致于变吐,不能复食也。
当一坐食,不得食讫离座更坐食。
有病无犯。
不得食讫以手指刮碗钵食。
是饥饿相,非出家仪。亦不得以舌䑛食。
凡食不得太速,不得太迟。
速则失仪,迟则动众。亦不得遗粒狼藉而食,不得颊食,不得缩鼻食等。
行食未至,不得生烦恼。
行食是益食也。五观存心,时怀惭愧,则烦恼不生矣。古云:呆呆四顾起贪心,念食吞津咳[口*敕]频。摝粥啜羮包满口,开单展钵响诸邻。
或有所需,默然指授,不得高声大唤。
需同须,索也。谓以指授,令知彼为取也。
不得碗钵作声。
如前第九戒中释。
不得食毕先起。
除有急事及病不能久坐,无犯。
若违僧制,闻白槌,不得抗拒不服。
白槌是举罪之规,抗拒是抵触不顺之貌。如其不服,生瞋违和,即非好僧。古人闻善言则拜,有告过则喜,斯皆圣贤气象,何不效之?
饭中有谷,去皮食之。
命依食住,道由食存,故宜惜之,不可贱弃。志逢禅师一日宴坐,有神跪于前,师问为谁,曰:护戒神也。师曰:吾虑宿愆未殄,汝知之乎?曰:师有何罪,唯小过耳。师曰:何也?曰:凡折钵水亦施主物,师常輙弃之,非所宜也。言讫而隐,师自此悉饮之。
不得见美味,生贪心,恣口食。
不知食之过患故,恣贪无厌。如昔一沙弥贪爱酪味,死即作酪瓶中虫;复一沙弥贪著龙宫香饭,死后为龙欲夺龙宫。杀诸龙属为害非小,是故于食不可生贪心也。
不得偏众食。
僧物偏众,准直成罪;自物偏众,是无惭人。僧未食,不得先尝。若为僧作食,欲知咸淡,先尝无过。昔唐登州文登县郭行妻王氏,生一女,鶴喙将终,自言酬先世甞斋之报,以此示人也。
△礼拜第六
礼拜不得,占殿中央是住持位。
纵无住持,亦有监寺,复当妨后来之人。住持者,弘扬正法人,乃善知识也。凡礼拜,须净盥潄,露顶跣足。早起及二时粥饭,当嚼杨枝。若不如法洁净,礼便获罪。
有人礼佛不得,向彼人头前迳过。
迳,近也,过也。迳过,一自失尊敬,二乱他观法,获罪非轻也。
凡合掌,不得十指参差,不得中虗,不得将指插鼻中,须平胸高低得所。
参差中虗,皆属慢惰。插鼻高低,是仪不中节,有失观瞻也。
不得非时礼拜。如欲非时礼,须待人静时。
非时,谓不合众规则,违逆僧制。人静,则不令众动念。
师礼佛,不得与师并礼,当随师后远拜。
并是比丘齐礼随后,谓在师之身后,亦不宜逼近,故云远拜。
师拜人,不得与师同拜。
同拜,则尊卑之仪失矣。
在师前,不得与同类相礼。在师前,不得受人礼。
同类礼则失尊师之分,受人礼则失自卑之仪。
己手持经像,不得为人作礼。
经像乃人天所尊,岂宜持之礼人?
附: 凡礼拜须精诚作观,教列七种礼,不可不知。
不杂余念曰精,真实致敬曰诚。七种礼者,一我慢礼、二求名礼、三身心恭敬礼、四发智清净礼、五通入法界礼、六正观修诚礼、七实相平等礼。前二非礼,后五义有浅深,如余处释,此不繁出。作观后五,礼即是观,或作此礼,所礼性空寂观。
△听法第七
凡遇挂上堂牌,宜早上堂,莫待法皷大擂。
若不早往,临时仓卒失仪,身心烦躁,不入法理。
整理衣服,平视直进。
衣整则仪肃,平视则心端,直进则表正也。
坐必端严。
身业肃也。
不得乱语。
口业肃也。
不得大咳唾。
一则动众,二则污地,三获罪非小。详如经说:凡闻法,如饥得食,如渴得饮,寸阴无弃,不厌多闻,方名佛子。
附: 凡听法,须闻而思,思而修。
此是闻思修三慧,缺一不可。若闻而不思,如人种田,不下种子。思而不修,如不灌溉耘除,终无结实。三慧若立,则三乘之果可获矣。
不得专记名言,以资谈柄。
专记名言,如人说食,亦如数他珍宝。若资谈柄,矜夸知见,不求理悟,增长慢幢,知见立知,返成毒药。故云学者为四事堕落。如法律三昧经云:一、学不知善权方便,轻慢师友,无有一心,其意数转。二、学文特进,无有道力,但贪名誉,望人敬侍。三、学所侍师不勤苦,当得成就,虗饰贡高。四、好学道,反持异术,比佛深经,言道同等。此之恶见,甚于毒药,有害法身慧命也。
不得未会称会,入耳出口。
会者,领悟也。未会称会,是自欺不实。入耳出口,无契悟机,是欺他人。古人云:君子之学,入乎耳,著乎心,布乎四肢,形乎动静;小人之学,入乎耳,出乎口。耳目之间四寸耳,曷足以美七尺之躯?
年少沙弥,戒力未固,宜更学律,不得早赴讲筵。
讲筵即法席,乃讲经处也。戒力未坚,则心志无定,足跟未稳,随风上下。况大小二乘,性相两宗,奚能融会。非舍此欣彼,则拨无因果,互相诋讟,致招无间重愆,固不可不慎也。五苦章句经。佛言,夫善知识,欲教新学,稍稍以渐教语魔事,令护魔因缘,生死罪苦,五道分明,令信罪福,事事了了,乃可语道。
△习学经典第八
宜先学律,后学修多罗,不得违越。
学者觉也,觉悟所不知也。又学犹饰也,器不饰则无以成美观,人不学则无以成圣德。故学所以疏神达思,怡情治性,圣人之上务。古云:木无枝谓之瘣,人不学谓之瞽。自古圣贤犹务于学,况今凡夫有不学而成人者哉?梵语修多罗,此云经。经犹径也,是三乘人游履而通至涅槃之径路也。夫学必依圣教,不得违背越次而学。故先律后经,如得绳墨规矩在手;先经后律,如欠绳墨则方圆失度矣。
凡学一经,须先白师,经完,更白别学某经。
沙弥识见未广,不知法之次第,学之所宜,故须先白师,许然后学。必日有所进,温故习新,进业之暇,常在师侧。大律:佛令二种学业:一诵解,二禅思。禅以寂妄显真,解以开发妙慧。般若经云:禅学谓之开智,讲学谓之演智。
不得口吹经上尘。
一、口气臭秽,二、失尊敬心,应以净物拂之。文殊问经云:庄严供养具,以口吹去灰者,堕优钵罗地狱,傍报作风神王。
不得经案上包藏茶末杂物。
以污桌轻经故也。清规云:私藏茶末,取笑傍观。亦不得以外书及不净器物,乃至头帽扇等,安在佛经律上。
人阅经,不得近彼案前经行。
自失敬仪,乱他心念。
凡经籍损坏,宜速修补。
籍是经典,损即速补,无至坏烂。经如父母,父母有病,可速治之,无至于难疗迟矣。
沙弥本业未成,不得习学外书子史、治世典章。
本业未成者,谓十律未淳,威仪未具,及沙弥所应学之经法,如四十二章遗教,法华、楞严经等。子史子谓百家诸子,史谓诸国史籍。凡有一代君臣,必有一代之史。史者,所以记当时法不法,得失之迹也。如尧舜之德必书,跖𫏋之行必书,天时人事,善恶臧否,莫不毕录,以警后世,取信将来,故谓之信史也。外书如三皇五帝之典,孔子姬旦之籍,乃至四书五经,孝以治家,忠以治国,修身养性,辅国利民,故云治世典章。由其教止,修身齐家,故名为外。三乘圣教,教静心惑,见自本性,名之为内。辅行云:若学外书,小乘教中,为伏外道,十二时许,一时习外典。若大乘中,初心菩萨,一向不许,且令进行,至六根净位,学应不难,而亦未晚也。古德云:多知多事,不如息意。多虑多失,不如守一。虑多志散,知多心乱。心乱生恼,志散妨道。英贤才艺,是谓愚弊。一技一能,日下孤灯。一能一技,空中蚊蚋。
附: 不得拣应赴道场经习学。
凡学习经典,须求理会,或讽诵,或受持。若为应赴,则不应学。应赴者,谓彼执铙鼓等从事,以应他赴请,名为应赴。佛教中本无应赴之名,何有应赴之经?今言应赴道场经,是彼应赴僧为人礼诵之经忏,及水陆科文等。然经忏乃如来无上法宝,受持一句一偈,则罪灭福生,永为菩提种子,而将贸世间财利,诚为可痛。或有信心檀越请僧,欲求福以利存亡者,佛唯听比丘说偈呪愿,乃至为讽一经,足以利彼,殊无应赴之事也。
不得习学伪造经典。
如金刚纂、金刚论、血盆妙沙、救苦分珠、受生北斗、法华三卷等,又梦授心经、无垢子注、太初语录,斯等皆是魔说。
不得习学命书。
谓以阴阳、七政、五运、六甲,占彼寿夭穷通之书。然天有可禳之灾患,人有可转之祸福,所以为善则降之百祥,不善则降之百殃。故云:一念之善,祥风和气;一念之恶,妖星厉鬼;一言之善,则荧惑三移。稽古验今,足为诚鉴。况其事幽理微,罕能尽测。故汉桓谭曰:天道性命,圣人所难言,自子贡以下,不得而闻,况后世浅儒,能通之乎?纵能比知,实非释子所宜,有害自他,坏乱正法,祸非小也。
相书。
谓察形貌,观神气,以达祸福之书。寻其书前后相传,共有二十七家,原无正宗,谬以达磨为始祖,欲取信后人,而诬谤圣人,罪若弥天矣。富贵贫贱,好丑得失,皆由夙世自作善恶业因,故于今生报得总别,依正之果不同,此乃第八识相分所变。既相分已定,天地鬼神不能移易,唯自作善恶,则能迁之,故非人所能测,岂可以形貌观而知之耶?释子勿被斯惑。
医书。
谓治病方饵之书,东华始自神农,察草木寒温之性,辩君臣佐使之义,作药方以疗民疾。黄帝作内经,命俞附。岐伯、雷公察明堂,究脉息。巫彭、桐君处方饵,而医道斯立。嗣后华陀、扁鹊、葛仙公、孙真人、张仲景等所集,皆曰医书。西国则医方明论及耆婆之书,原非释子所学,由乱道心,妨废正务,倘一错用,则自损损他。故如来有背痛之余报,扁鹊、仓公有不免之祸刑,纵得流水耆婆之妙术,实非圆顶方袍之宜习也。
兵书
如太公之六韬,黄石公之三略,及孙武子之十三篇,斯皆征伐阵法之书,大非释子所当学习。如大灌顶经,佛言:我灭度千岁后,当有比丘,乐习兵法,附近国王,及诸王子,辅相臣民,以毁吾法。因是以后,当遇恶心,断灭吾法,塔像毁坏,无有神验,善神不复营护,故使毁坏,无人遮制,我之法化,于是渐灭。
卜筮书
龟曰卜,蓍曰筮。蓍草一生百茎,用此占之以决疑,故曰卜筮。晋臣颜含、郭璞尝欲与之筮,含曰:年在天,位在人。修己而天不与者,命也;守道而人不知者,性也。自有性命,无劳蓍龟。世儒尚不肯为,而释子何更返学,实可羞也。
天文书
谓仰亲天象日月星辰彗孛荧惑之变,以占国之丰险,人民之灾异。其始自黄帝顼重唐和甘石等书,而佛教中亦广明之。如摩蹬伽经有旃陀罗,名帝胜伽,广说二十八宿及七曜等,一一各出其星之名数,星之形状,及以星姓,祭法所须,日行度数。又有六宿,一日一夜共月俱行,谓毕井氐翼牛璧七曜,及罗睺彗,通为九星。又因于星行离日近远,辩所生人善恶之相。复占诸宿离日近远,辩于起立成坏之相。复占月在某宿,天雨多少,并日月薄蚀所主之事。复占日月所在,地动吉凶之相。后乃为佛广破其相。大论第十卷亦略辩星法,谓若月至昴张氐娄室胃,地动属水地神,是岁无雨,不宜麦。若至柳尾箕璧奎危,地动属龙神,灾同前。若至参鬼星轸亢翼,地动属金翅鸟,灾同前。若至心角房女虗井毕觜斗,地动属天帝,安隐丰乐,宜五谷。余如星书,非今所要,亦非预释氏之流。故经云:不得仰观历数,推步盈虗,日月薄蚀,星辰变怪,山崩地动,风雨旱涝,岁熟不熟,有疫无疫,一不得知。有犯斯戒,非沙弥也。
地理书。
非明九州、九道、九山、九泽国土之典,是今堪舆家择生居死葬之书,起自郭璞。璞得青乌子青囊经,故能卜筮地理。然祸福之定数,由于前因。前因虽定,修善可以灭其余殃,习恶即损其福祐。修善可补前非,岂容积恶而图地报之三多?仁义不修,而求枯骨授之五福?三代未所见有,孔老亦未尝言。故世云:风水人间不可无,全凭阴阳两相扶。富贵若从风水得,再生郭璞也难图。灌顶经云:释种童子白佛言:凡夫坟冢,何故有诸鬼神依附?佛言:皆是五谷之精,妖妹幻化。或横死之鬼,无所附著,依以为灵。或是树木山林之精,骨未朽烂,故有微灵。骨若糜烂,此灵即灭,无有气势,亦不能为人作诸祸福。或是乡亲新命终人,在世无福,又行邪谄,应堕鬼神。或为树木杂物之精,无天福可受,地狱不摄,纵诞世间,浮游人村,既无天饍及诸饮食,遂恐动于人,作诸变怪,扇动人心。凡夫闻见,即便设福之为神。或妖邪之师,倚以为神,觅诸祸祐,欲得长生。愚痴邪见,杀生祠祀,死入地狱、饿鬼、畜生,无有出时。可不慎之!
图谶书。
是符谶之书,谓忏记来验,符合无差也。
乃至炉火黄白。
是丹灶黄白之术。淮南传云:有中篇八卷,言神仙黄白之术,共二十余万言。道家炼真经云:丹砂炼之,一返而成白银,二返而成黄金。昔汉道士李少君奏曰:臣能凝汞铅成白银,飞丹砂为黄金,金成服之,白日升天。武帝信之,后悉无验。唐武帝好仙,道士赵归真与金丹服之,药发躁闷失常,遂崩。斯等皆获欺君之罪。今有愚人,屡受斯惑,至于亡身破家者不少。然释子舍玉帛如弃涕唾,乃出家为道,长生异术,不识四大皮囊,弃自心性,求为守尸之鬼,万无一验。释子知身如幻,世不久停,悟自本心,真常不泯,岂可返生贪爱,学此陋术,诚为可耻,自惑惑人,玷辱法门,获罪非轻。
神奇鬼怪符水等书
有福而灵曰神,无福而魅曰鬼。又鬼者,欺也,欺人以求饮食也。此谓降神降鬼,画符噀水,治病治鬼。邪巫幻术诸书,妄说吉凶祸福,惑人取利,起自张道陵,自称鬼卒道。造符水醮录之术,传至张角。角以妖术种种怪异,教民妄呪符水以治病。众见怪诞,神而奇之,故曰神奇鬼怪。角后叛为黄巾贼焉。乃至圆光扶机外道安宅呪、肢节呪、知人生死吉凶呪、解诸音声呪等,自不作,不教他作。灌顶经云:阿难白佛言:如来所有言说,真实不虗。然末世中,多有诽谤。佛先说诸经法有呪术者,或云应学诵持修行,或云不应修习禁呪。诸经法中,更互不同,反复前后。故使末世诸比丘等,有信行者,有诽谤者,是故重问于世尊耳。佛言:我经中说诸禁呪术不应行者,谓诸异道邪见法术,惑乱万姓,但为利养以活身命,我所不许。今吾所演灌顶章句真实呪术,阿含所出诸经杂呪,尽欲化导诸众生故,不同异道为利养也,但为度脱众生危难遭苦患者,令得苏息故。吾今听许当来末世四辈弟子,入我法中受持禁戒,多所缺犯心不专一,急难之时遭疾苦难,向诸异道邪见法中以求福祐,欲脱众难不可得离,不知宿对前世业缘,而到异道所跪拜问讯愿见救护。异道言:随汝所愿,吾当祈请,上通五官下言地祗,令汝得福救度危厄不复遭苦。复言:或汝先身犯诸过恶,或言七世殃咎所引,为王官所录受诸讁罚,或言牵引灭及门族,或言汝七祖为九幽所罗魂在太山,当以疋帛随方之色,救赎汝等七祖之魂,拔除汝等七世之过。又言:汝为山树鬼神星宿之神所娆害致诸病痛,当以白牛白马种种肥美饮食妓乐歌咏鬼神,可获大福除汝危难。佛告阿难:末世众生为诸邪师所惑,杀众生命欲救危厄,杀者得罪,天神地祇悉不噉食。是故我今广演灌顶章句真实呪术,化诸未信不解道者,汝当宣传勿令毁失。
不得习学。宣卷打偈。
即今无为教之金刚卷,一人宣之,众人和之曰:打偈。
不得习学外道书,除智力有余,为欲知内外教深浅者,可以涉躐,然勿生习学想。
躐,亦作猎。躐,践也。内外教,如前释。大经云:佛告诸比丘:出家人应修慧学,寻究经典,不得披读外书。我涅槃后,有愚痴破戒人,舍十二部经,读诵种种外道典籍、文颂、手笔,畜不净物,言是佛听。如是之人,以好旃檀贸于瓦木,以甘露易于恶毒。故论云:若菩萨于佛所说,弃舍不学,反学外道邪论、世俗经典,是名为犯。若上聪明人,能速受学,得不动智,于日月中,当以二分受学佛法,一分学外典。若于世典、外道邪教,爱乐不舍,不作弃想,是名为犯。法苑云:若一向废内寻外,则便得罪。纵解理行,唯可暂习,为伏外道,还须厌离,进修内业,务令增胜。若偏躭著,则坏正法,岂成僧宝?若专读外典,歌咏琴棋,讽诵诗书,徒消日月。内教法药,救生为急,文奥理深,辞华秘博,能解一句,演无量义,新旧经论,卷轴数千,曾不窥捡一句之义。外道不急之事,日夜勤学,若谓白衣笑我无知,不学世典者,何如俗人问我经义,不能答耶?居内不闲于外,未足可羞;在内不解于内,耻辱弥甚。良由时将末法,人命转促,无常交臂,朝不谋夕。恐一入冥途,累劫难出;再遇佛法,想见无由。虽经论许一分学外,为伏外道,此为上智聪叡者说。先谙于内,兼令知外,机辩锋芒,出言关典,内外博究,堪为师匠,得如经说,为伏外道。今自量身,触事无能,神识常闭,愚戆恒开,自救无聊,何能利人?色香不通,何辩菽麦?愿自思退,省己为学,亦不得以佛经糅杂俗典。如冥报记云:唐赵文信,遂州人。贞观元年暴死,三日复苏,云:至阎王所,王问:汝修何功德?答言:一生以来,不修功德,唯好庾信文章集录。王言:庾信是大罪人,现在受苦,颇曾识否?答言:虽读渠文章,未识其人。王即遣人引出庾信,乃见一龟多头。龟去少时,现一人身来,云:我便是庾信,为在生时,好作文章,妄引佛经,以杂俗书,诽谤佛法,谓不及孔老之教。今受龟身,苦之极也。
不得习学诗词。
志之所发,于言曰诗;言之所吐,于文曰词。记云:书算卜术,俗典文颂,俱是世法,非出家业,故不听学。
不得著心学字求工,但书写端楷足矣。
楷即楷书,乃上谷王次中所作,足以宣文显义,何更著心求工于草隶?今时出家,多有不修正务,而昼夜求字精巧,终年苦心,迷不知省。纵饶学到钟、王之妙,程、盱之巧,亦何救于生死?诸佛不赞,阎王不受,终为废物,成何底事?警训云:律制杂学,以妨正业,故学书不得为好。然古高僧,亦多异学,或精草隷,或善篇章,或医术驰名,或阴阳显誉,皆为精穷内典,傍涉余宗,无非志在护持,助通佛化。今时释子,名实俱丧,能书写则称为草圣,通俗典则自号文章,择地则名为山水,卜术则呼为三命。岂意舍家事佛,而随顺俗流之名;本图厌世超升,而翻习生死之业。沽名邀利,附势矜能,形厕方袍,心染浮俗,毕身虗度,良可哀哉!
不得污手执持经。
因果经云:触手请经,当堕厕中,虫报。阿难请戒律论云:僧尼白衣等,因读诵经律论等行语,手执翻卷者,依忉利天岁数受畜报,二亿岁堕獐鹿中,恒被折脊,苦痛难忍。若无记戏言,捉经律论,亦招前报。若安经像房堂簷前者,依忉利天岁数,八百岁受畜生报,二亿岁堕猪狗中生。若得人身,一亿岁恒常作客栖屑,不得自在。
对经典如对佛,不得戏笑。
经是佛语,亦是佛师,故对经如对佛。一言一偈,千劫难逢,纵不解义,诵之亦种善根,故须特加尊重。律云:慎无卧诵经。若才觉疲倦,懈怠心生,即当痛念人命,呼吸如救头然,又何暇于懈怠哉?
不得案上狼藉卷帙。
帙音妷。经卷编次成夹曰帙。狼藉谓参差杂乱不齐整也。
不得高声动众。
凡读经,要知句逗声法,华梵了然。若随众讽诵,声宜调和,不得自恃。若自习学,声须低小,勿动众念也。
不得借人经看不还,及不加爱重,以致损坏。
经法是三乘人之父母,同加爱护,无有彼此。如有不敬损坏者,俱得慢法之罪。借而故心不还者,即得盗罪。经云:借取与必分明,无违期约,以失信道。
△入寺院第九
凡入寺门,不得行中央,须缘左右边行。缘左先左足,缘右先右足。
行中央,则唐突无尊敬仪。如世公府衙门下官,尚不得中进,况法王宝殿,而可不回顾左右乎?当随门夹,举足出入。缘左手边,先举左足;缘右手边,先举右足。大律云:行时先下脚跟,后下脚指,平视直进。回时合身总回。西国寺图云:入出之时,悉转面向佛。若礼三宝,常念体唯是一。何者?觉法满足名佛,所觉之道名法,学佛道者名僧。则知一切凡圣,体同无二也。若入寺时,低头看地,不得高视。见地有虫,勿悮伤杀。当歌呗赞叹,不唾僧地。若见草木不净,即须除却。言寺者,嗣也,谓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,故天子有九寺。汉明帝永平十年,天竺摩腾、法兰二法师,以白马䭾经像至洛阳,勅于鸿胪寺安置。次年,敕于雍门外别建寺,以白马为名。不忘其本,复名为寺。西国僧住处,名僧伽蓝,此云众园,谓生长佛子之道芽也。
不得无故登大殿游行。
殿安圣像,敬像如佛在,岂得无事游行?
不得无故登塔。
塔无舍利,佛像尚不宜登,而况有乎?若为供养花幡灯等,登上无犯。故古德云:无事不须登佛殿,等闲莫向塔中行,不因扫地添香水,纵有河沙福也倾。
入殿塔当右遶,不得左转。
右遶名吉,左遶名凶。凡遶佛遶塔,自东而南,即成右遶,非用自手为右。夫旋遶以敬慕佛为义,故当以佛为右也。文句记云:左回偏僻,以表恶也;右回便易,以表善也。佛发右旋,凡人左旋,故当从佛。
不得殿塔中涕唾。
僧护经云:在佛僧净地,涕唾污地。以是因缘,入地狱中,刀刖己鼻,火烧受苦不息。详如经说。
遶塔或三匝、七匝,乃至十百匝,须知遍数。
凡敬遶塔像,遍数皆有所表。三匝表供三宝,除三毒,净三业,灭三恶道,得值三宝。七匝除七支罪,得七菩提分。十匝除十使,得佛十力。百匝除百烦恼,得百法门。提谓经云:长者提谓白佛言:散花烧香,然灯礼拜,是为供养旋塔,得何等福?佛言:旋塔有五福德:一后世得端正好色,二得音声好,三生天上,四得生王侯家,五得涅槃道。何因缘得端正好色?由见佛像欢喜故。何缘得声音好?由旋塔说经偈故。何缘得生天上?由当旋塔时,意不犯戒故。何缘得生王侯家?由头回礼佛足故。何缘得涅槃道?由有余福故。华严经旋塔偈云:始欲旋塔,当愿众生,施行福祐,究畅道意。遶塔三匝,当愿众生,得一向意,不绝四喜。
不得以笠杖等倚殿壁。
沙弥本无畜杖法,或远行及老持之入寺,必须去笠敛杖。若见二师上座尊宿,皆投杖笠于地,然后问讯。若为二师持杖,师有顾问,必抱杖然后答之。吕氏春秋曰:孔子弟子抱杖而问其父,拄杖而问兄弟,曳杖而问妻子,葢尊卑之有分也。若以杖倚殿壁,即得轻慢之罪。故昔二十五祖七劫以前当证二果,由以杖倚殿壁,缘斯过慢,遂失二果。宝梁经云:有一贤者面上有国王文,相师见已,嫁女与之。后时贤者入寺,杖倚寺壁,生憍慢故,失国王文,堕大地狱。可不慎哉!
△入禅堂随众第十
单上不得抖衣被,作声扇风,使邻单动念。
此具三过:一、自麤躁,二、扇尘污人,三、令他动念。又凡入堂,律教令具五法:一、须慈敬尊重于人,二、应自卑谦下如拭尘巾,三、知坐起俯仰得时,四、在众中不为杂语,五、不可忍事应默然。
下床默念偈云:从朝寅旦直至暮,一切众生自回护。若于足下丧身形,愿汝即时生净土。
念偈已,复应念呪七遍:唵地利日利莎诃。
不得大语高声。
沙门出言,语须恭慎,声要柔和,方称释子之仪。
轻手揭帘,须垂后手。
此离二过,一无粗躁,二不坏物。卷时须面向里,令两头齐整。
不得拖鞋作声。
行护云:凡著履屐,先令脚跟著地,勿使有声。
不得大咳[口*敕]作声。
无痰有声曰咳,无声有痰曰嗽。
不得邻单交头接耳,讲说世事。
佛法尚不宜交头接耳,况其世事乎?
或有道伴亲情,相看堂中,不得久话相邀;林下水边,乃可倾心谈论。
虽许倾心,只宜道话,不可恣谈世情。慈受禅师箴规云:若是旧时道伴,远地亲情,相引林下水边,方可倾心谈论。至于交关买卖,引惹杂人,尽非衲子所为。
若看经,须端身澄心默玩,不得出声。
玩,观习也。此明三业肃清,身端则念正,心澄则理生矣。
二板鸣,即宜早进堂。
早则身心轻安,事事调停;迟则仓卒,妄念易生。
归位默念偈云:正身端坐,当愿众生,坐菩提座,心无所著。
跏趺时,复应念偈云:结跏趺坐,当愿众生,菩提坚固,得不动地。
附: 不得穿堂直过。
当沿前后行。箴规云:穿堂直过,岂不厚颜;尊殿闲行,恐招薄福。
上单下单,俱当细行,勿令邻单动念。
夫为沙门释子,本具三千威仪,八万细行,凡所举止,先须慎心。
不得单上写文字,除众看经教时。
除,谓开听也。
不得单上,相聚摆茶,夜坐杂话。
此有三过:一则动念,二则散心,三犯非时。纵有非时之药,亦不应夜坐杂话。
不得单上缝补衣被。不得眠卧共邻单说话动众。
经云:食则无语,卧则无谈,精勤思义,温故知新,坐则禅思,起则讽诵。戒行如此,真佛弟子。
△执作第十一
当惜众僧物。
大律云:护常住僧物,如护己眼睛。行护云:有损费常住三宝等物,当赔偿之。昔扬州白塔寺沙门道昶,掌知僧物,自在侵用。忽有冥官数人,白日入房,曳昶下地,欲断其颈。昶惊呌乞命,官厉声言:合房资财,并送还僧,当放汝活。昶叩头言:不敢违命。即鸣钟集众,尽舍衣物,造像设斋。冥官三日复至,见昶一钵一衲,不言而去。昶自是勉励进修,卒成明行。
当随知事者教令,不得违戾。
违是乖违不顺,戾是狠戾不服。
凡洗菜,当三易水。
易,换也。当先择去虫蚁等,然后洗之。
凡汲水,先净手。凡用水,当谛视有虫无虫,有以密罗滤过方用。若严冬,不得早滤水,须待日出。
寒天早滤,恐虫冻死。凡河水、井水,皆须观察无虫方用。用有二种:一饮食,二浣濯。其水虫极细,须谛观察,不得就中洗手面及大小便。滤罗有五种:一密绢方罗,二阴阳瓶,三君持瓶。此二皆用绢鞔口,细绳系项,沉放水中,待满牵出。四酌水罗,五角罗。用绢方一磔许,或系瓶口,或置碗上,滤而用之。
凡烧灶,不得燃腐薪。
腐朽之木有虫,故不听然。经云:亦不得然,生薪湿薪。
凡作食,不得带爪甲垢。
佛不听留指甲,极长听至一麦。若带垢不净作食,得厕中鬼报。譬喻经云:有沙门作摩波利饭,比丘分酪酥著手,以手拭柱,柱即破裂。不可不慎哉!
凡弃恶水,不得当道,不得高手扬泼,当离地四五寸,徐徐弃之。
恶水是洗器浣濯之水,不得当人行道处弃泻。
凡扫地,不得逆风扫,不得聚灰土安门扇后。
谓不得堆积粪扫也。经云:扫地当令净,不得有迹,有即时扫却。百缘经云:扫地得五功德:一、自除心垢;二、除他垢;三、去憍慢;四、调伏心;五、增长功德,得生善处。
洗内衣须拾去虮虱方洗。
小者名虮,大者名虱。拾净而洗,方无伤生之过。
夏月用水盆了,须覆,若仰即虫生。
夏月虫生无时,仰则有余水,故虫生。凡洗上衣之盆,不得用洗足及洗下衣袜等。晒时,竿上亦不得相触,不得含水喷法衣。
不得热汤泼地上。
伤生故也。亦不得以热汤浇火令灭。
一切米面蔬果等,不得轻弃狼藉,须加爱惜。
今生不惜物,来世无受用。况常住众僧之物,而不深加护惜,可乎?
△入浴第十二
先以汤洗面,从上至下,徐徐洗之。
若别有净水,则不宜以浴汤洗面。浴毕出外,当用澡豆或灰土,再三净洗两手,然后洗面。温室经:洗浴能除七病:一、四大轻安;二、除风气;三、除痺湿;四、除寒冷;五、除热气;六、除垢秽;七、身清目明。然亦不得数洗除时因缘。
不得麤躁以汤水溅邻人。不得浴堂小遗。
小遗,或云小行,或云小解,或云小净,或云小便。净地尚不可遗,况浴堂中。僧护经云:比丘在净地,大小便利,不择处所。以是因缘,入地狱中,作肉厕井火烧,受苦不息。庄严宝王经云:若于常住地涕唾者,是人生于娑罗树中,为针口虫,经十二年。若于常住地大小便利者,是人于波罗柰大城大小便利中,生为秽污虫。优钵祗王经云:伽蓝法界内地,漫乱大小便,五百生堕拔波地狱。后二十劫,常遣肘手抱此秽地,乃至黄泉。
不得共人语笑。人天宝鉴云:一沙弥入浴戏笑,遂感沸汤地狱之报。
戏笑感报尚尔,其余则可知矣。
不得洗僻处。
大小便处也。
凡有疮癣,宜在后浴,或有可畏疮,尤宜回避,免刺人眼。
可畏疮,即痈疽等恶疮,自须回避,取水别浴,勿令人见。或人浴讫,最后方浴,不然则损福招罪。
不得恣意久洗,妨碍后人。
恣意,谓恣情纵意。经云:不得在中浣衣。
附: 脱衣著衣,安详自在。
谓不得轻躁仓卒。
浴前先洗净,须细行,不得以洗净水入浴釜。
当未入浴之前,先如法洗净,洗手已然后入浴。今时有以少水在浴堂边洗净,复不以灰土洗手,即入洗浴,与不洗无别,甚为秽污,自污污他感报不轻。
汤冷热,依例击梆,不得大唤。
依例,谓依常规也。其中浴具盆器澡豆等,当安置如法,用者亦须如法,免招后殃,如僧护所见者是也。
△入厕第十三
欲大小便即当行,莫待内逼仓卒。
仓卒即有失仪之过,故须及时当行。
于竹竿上挂直裰,折令齐整,以手巾或腰绦系之,一作记认,二恐堕地。
直裰。相传前辈见僧有偏衫而无裙,有裙而无偏衫,遂合二衣为直裰,当折叠挂竹竿上。著内衣入。大律令著覆肩衣入厕。
须脱换鞋履,不可净鞋入厕。
须脱鞋换屐,若鞋曾经入厕,践僧净地,及入堂殿,获报非轻,罪如经说。古云:衩袒登溷,草履游山,莫践法堂,回互耆旧。
至当三弹指,使内人知,不得迫促内人使出。
三弹指,内人不出,自当待之,或过余厕。
已上复当三弹指,默念云:大小便时,当愿众生,弃贪瞋痴,蠲除罪法。
已上登上厕也。今此三弹指,是警觉厕中㗖不净鬼等,无致触忤,彼此两损。譬喻经云:有一沙门不弹指,小便溅中厕中鬼面。鬼大瞋,欲杀沙门。沙门持戒,鬼不得便。
不得低头视下。
视下,或令不净心生也。若人后至,须弹指令觉。
不得持草画地。
不摄正念,故画地画壁。
不得努气作声。
一、自失仪。二、动他念。
不得隔壁共人说话。
文殊经云:大小便时,身口及木石不得作声。
不得唾壁。
一、恐误触非人。二、令人心生厌恶,亦不得污厕。两缘。
逢人不得作礼,宜侧身避之。
一身仪不恭,二处非礼所。
不得沿路行系衣带。
余时脱衣系带,尚不得沿路,况入厕乎?
便毕当净澡手,未澡不得持物。
今言澡手不言洗净者,略也。先须取瓶添水令满,安洗净处。如无另洗净处,可持入厕便讫。先以物拭,后用水洗,以左手、无名指、小指揩洗令净,拳其左手、右手,抽衣开户,提瓶而出。至洗手处,用灰或土先洗左手七度,次两手俱洗七度,留少水洗瓶内外,还置本处。归房以净水再三潄口,便事乃毕。详载大律。凡为师者,当如法教授。佛言:如是洗净,有大利益。凡为出家归依于我,以我为师者,咸应洗净。若不如法洗净者,不应遶塔行道,不合礼佛诵经,自不礼他亦不受他礼,不应㗖食,不坐僧床,不得入众,所持呪法皆无效验。若作斋供、书经、造像,得福寡薄。汝等皆当依我言教,无得自欺,作不净业,懈怠放逸,为下品行,当堕恶道云云。今时纵有洗者,全不依法,反成秽污。为师不教弟子,两皆招罪,俱堕三途。如佛所说,可不慎哉!
洗手默念云:以水盥掌,当愿众生得清净手,受持佛法。唵主迦啰耶娑诃。
上偈念一遍,下呪当念七遍。其入厕、洗净、去秽,各各有呪,详如余处。清规云:按大藏缨络经云:夫登溷者,不念此呪。假使十恒河水洗至金刚际,亦不能净。律中小遗亦洗之,然后以土洗手一二度。
附: 若小解,要须收起衣袖,又不可著褊衫小解。
不净,污身污衣,受礼礼他,皆得罪。小解时须在缸边,不得向缸中解作声,及臭气薰人。褊衫是衬法衣,礼敬之服,故不宜著小便也。偏衫原非佛制,乃此方所造。昔魏帝请僧入内供养,宫人见僧偏袒右肩,不以为善,遂作偏衫,施缀于左边覆肩衣上,而覆右肩,因名为偏衫。今隐覆肩衣名,通号两袖者曰偏衫。如欲作者,须开后缝截领,方合原式。
△睡卧第十四
卧须右脇,名吉祥睡,不得仰覆卧及左脇卧。
凡卧须安枕,或曲肱为枕,不得头著席。仰是修罗卧,覆是饿鬼卧,左胁是贪欲人卧。沙门应如师子王卧,顺身右胁著席,累足合口头枕右手,舒左手顺身上,不舍念慧思惟起想,至后夜即起正座思惟己业,亦不得齁声卧。云何如师王卧?谓一切兽中勇捍坚猛,师子最为第一,出家人亦以发勤精进勇捍坚猛最第一,由是因缘与师子王卧法相似。如是卧时,身无掉乱念无忘失,睡不极重不见恶梦,故名吉祥也。
不得与师同室同榻,或得同室,不得同榻。
为防恶人,恐有梵行难,故听同室也。
亦不得与同事沙弥共榻。
同事,谓同沙弥所施行事,或同师学者。如僧护比丘,见地狱二沙弥眠卧相抱,猛火烧身苦不休息。佛言:迦叶佛时,是二沙弥共一被褥中相抱眠卧,以是因缘入地狱中,火烧被褥中相抱受苦,至今不息。
凡挂鞋履小衣等,不得过人头面。
凡是下身衣物,不得高挂。
附: 不得脱里衣卧。
里衣是近身著者,若上若下,皆名里衣也。
不得床上笑语高声。
前诫禅堂中卧语话,此诫房中睡时语声。
不得圣像,及法堂前,擕溺器过,
圣像是佛菩萨像,或罗汉祖师像。溺同尿,小便也。
△围炉第十五
不得交头接耳说话。不得弹垢腻火中。
交头是杂话之端,弹垢则臭气熏人。大律云:若毛发、爪甲、涕唾、皮血、饼果、毒药著火中,皆得罪。清规云:不得拨火飞灰。
不得烘焙鞋袜,不得向火太久,恐妨后人,稍煖便宜归位。
烘焙与太久,皆妨碍他人。箴规云:净发围炉,礼宜谦让。佛言:向火有五过失:一、令人无颜色;二、令人无力;三、令人眼暗;四、令多人閙集;五、多说俗事。
△在房中住第十六
更相问讯,须知大小。
问讯。谓发言询问生年戒腊,及兴居安利否,学业日进否。若有得失言语,即乞欢喜。不得经宿互相赞美,不得背相是非。
欲持灯火入,预告房内知,云:火入。欲灭灯火,预问同房人:更用灯否?
入时预告,免彼有失仪。仓卒灭时预问,虑他须用。亦不得钉破墙壁,挂灯悬物。果报如僧护经说,时时须检点火烛,勿令失误。
灭灯火不得口吹,念诵不得高声。
口吹即失仪,复令臭气熏人,及伤食火之虫。亦不得以手风扇灭,当用物折去残炷,徐隐油中,高声则动他心念故也。
若有病人,当慈心始终看之。
经云:八福田中,看病为第一。善生经:佛说偈言:人当瞻疾病,问讯诸危厄,善恶有报应,如种果获实。世尊则为父,经法以为母,同学者兄弟,因是而得度。大律云:看病有五功德:一、知可食不可食;二、不恶贱便利唾吐;三、有慈愍心,不为名利;四、能经营汤药,至瘥或终;五、能为病人说法,令生欢喜。
有人睡不得,打物作向及高声语笑。
向同响,物应声也。
不得无故入他房院。
谓无事之故,不得轻入他房院中。
△到尼寺第十七
有异座方坐,无异座不得坐。
异座,谓非尼常所坐者,以男女有别,座必须分故也。
不得为非时之说。
谓非宜说法之时,则不应为说。
若还不得,说其好丑。
谓不得论说其是非好恶及彼形貌也。
不得书疏往来,及假借、裁割、洗浣等。
书以达意,疏以陈事。假即是借,裁割是缝补,洗浣即浆洗衣服等。斯皆恐生惭染,及招讥谤,故不听也。
不得手为净发。
谓不得亲手为其剃发。成范云:亦不得把手教剃式,不得入厨教作美食。非师差使,纵过尼寺门,不得擅入。
不得屏处共坐。
一、生渐染,二、令他疑谤。
附 无二人,不得单进,不得彼此送礼。
单进则令他讥议,送礼即非出家所宜。
不得嘱托尼僧,入豪贵家化缘,及求念经忏等。
求念经忏,自失清高。托化缘,招他讥嫌。
不得与尼僧结拜父母、姊妹、道友。
一为世俗嫌疑,二重结生死之累,大非释子出世人之所为也。
△至人家第十八
有异座当坐,不宜杂坐。
谓不得与俗共相杂坐,当自别座而坐,亦不得蹲坐、箕坐、交胫坐、摇身坐、摇足坐、数起数坐等。
人问经当知时,慎勿为非时之说。
若戏问,若难问等,皆不应说。当观前人根器,宜闻何法,应说多少,不得过说仪则。经云:说法不当机,他闻心不喜,命终受大苦。大经云:若有受持读诵,书写宣说,非时非国,不请而说,轻心轻他,自叹随处而说,反灭佛法,乃至令无量人死堕地狱,则是众生恶知识也。大律云:有五种人问法,皆不应为说。一试问,二无疑问,三不为悔所犯故问,四不受语故问,五诘难故问。并不得答。若前人实有好心,不具前五意,为欲生善灭恶者,乃随机方便,好心为说。若自解未明,若于法有疑者,则不得为说。恐令前人有错传之失,彼此得罪。
不得多笑。
亦不得痴笑、狂笑、无缘笑,皆由散心故,失自珍重,令他讥嫌也。
主人设食,虽非法会,亦勿失仪轨。
凡为受食,须具威仪轨则,如同众食,法会无别。故行护云:入俗家坐起,须具威仪,发言慈善,不得麤犷。勿说世间事,当说法语,增其善心,常摄六根,不得放逸。
无犯。夜行。
夜则勿去,早须归寺。
不得空室内或屏处与女人共坐共语。
一、恐渐染情生;二、令他人讥议;
不得书信往来等。同前。
同前。如不得与尼假借、裁割、洗浣等。
若诣俗省亲,当先入中堂礼佛,或家堂圣像,端庄问讯。次父母眷属等,一一问讯。
此言问讯,谓合掌低头而已,长揖亦得。若家有佛像、观音菩萨像应礼,若香火神像只宜合掌低头,父母等当加讯问兴居。
不得向父母说师法严,出家难,寂寥淡薄,艰辛苦屈等事。宜为说佛法,令生信增福。
说师法严苦屈等事,即令父母生姑息子之爱心,于三宝所不生敬仰之念,遂长沦苦海。若为说佛法,则彼信重心生,福慧增长,超越轮回,是即度父母出于生死苦海矣。
不得与亲俗小儿等久坐久立,杂话戏笑。亦不得问族中是非好恶。
与小儿坐立杂笑,非出家仪。问俗是非好恶,污自心地。
若天晚作宿,当独处一榻,多坐少卧,一心念佛,事讫即还,不得留连。
不得与小儿仆婢同床被席故;独处一榻,以防梵行难复,令彼信敬心生故;多坐少卧,离妄想境故;一心念佛,常忆师诲,如子念母,故不留连。
附: 不得左右邪视。不得杂语。若与女人语,不得低声密语。不得多语。
言无有私,故不低声密语。发言合则,故不杂语多语。
不得诈现威仪,假粧禅相,求彼恭敬。
沙门虽具威仪,而不诈现求恭;虽具禅默,而不假粧邀名。
不得妄说佛法,乱答他问,自卖多闻,求彼恭敬。
妄说佛法,言无宗绪,故失旨乱答。欲求恭敬,乱答失旨,而反招他轻慢。
不得送盒礼,效白衣往还。
送往酬还,乃俗家所作。交结世情,非释子所应。大集经佛言:若有四方常住僧物,或现前僧物,笃信檀越重心施物,或花果树园、饮食资生、床褥卧具、汤药一切所须,私自费用,或持与知识亲里白衣,此罪重于阿鼻地狱所受果报。复说偈言:宁以利刀自割身,肢节身分肌肤肉。所有信心舍施物,俗人食者实为难。宁吞大赤热铁丸,而使口中光炎出。所有众僧饮食具,不应与俗及私用。云云。亦不得以僧物贮积贩卖,出贵收贱,与世争利。亦不得云:此是我物,别众而食。如昔目连擕福增比丘入海,行次见一大向树,多虫围唼其身,乃至枝叶无有空处,大呌震动,如地狱声。福增问目连,目连答曰:此树是昔营事比丘用常住物花果饮食送与白衣,今受此花报,后堕地狱。唼树诸虫,即是得物之人。又唐西京胜光寺沙门孝贽,亲姻往来,数以寺果啖之。未几,得呕血之疾。自云:每欲疾作,见赤衣使者将往黑林中,大风吹散枝节。顷之,又引向台观上。一人仪容可畏,厉声责之曰:何得以寺家果饲亲姻?言已而失。贽惧,即计直偿众僧,月余乃免。如此因果历然,闻者可不惧哉!
不得管人家务。
此有三过:一、自生狗心,二、家人憎嫌,三、外人讥谤。
不得杂坐酒席。
大非出家所为,诸过由此而生。
不得结拜白衣人作父母姊妹。
今时此类颇亦多矣,皆由出家初念不正,是致颠倒而不自知。故辅行云:舍所亲,弃恩爱,居兰若,修三昧,更结异姓为兄弟父母。倒之甚也。
不得说僧中过失。
人非圣哲,孰能无过。迦叶起舞,尧舜病诸。自无慧目,岂察他非。僧德如海,佛犹亲赞。若生诽说,自招苦报。
△乞食第十九
当与老成人俱。若无人俱,当知所可行处。
乞食有十利:一活命自属不属他故,二施我食者令住三宝然后当食,三常生悲心,四随顺佛教,五易灭易养,六破憍慢幢,七无见顶善根,八余善人见当效之,九不与男女相亲,十次第乞生平等心。若与老人耆宿俱,则过失不生。离五家故,曰所可行处:一唱令家,二婬女家,三酤酒家,四王宫,五屠杀家。
到人门户,宜审举措,不得失威仪。
举措,犹动静也。审,谓谛观自身威仪而令详序也。
家无男子,不可入门。
一令他疑谤,二防梵行难,
若欲坐,先当瞻视座席,有刀兵不宜坐,有宝物不宜坐,有妇人衣被庄严等不宜坐。
瞻视者,观察也。刀兵,谓兵家器仗,刀、斧、矛、稍、弓、箭等,坐则必有所伤,或令彼生瞋怒,故不宜坐。宝物及妇人衣等,坐则令人讥议,彼后有失,即于己生疑,故亦不宜坐也。
欲说经,当知所应说时、不应说时。
若无男子、老人在傍,乃至戏问等,皆是不应说时。若有信心,为分别戒、定、慧,令增信敬,是应说时。
不得说与我食,令尔得福。
自忖:何德何行,致他得福?自赞得食,可不羞颜?
附: 凡乞食,不得哀求苦索。
哀求则自失清高,苦索则令他生厌。
不得广谈因果,望彼多施。
有希望心,纵令少施亦不得受。诸佛常法,为彼说法然后施者,佛即不受,况有希望心而可受耶?
多得勿生贪著,少得勿生忧恼。
一切饮食从粪壤中来故,勿生贪著。为治饥疮,趣得支身便足故,勿生忧恼。
不得专向熟情施主家及熟情庵院索食。
不畏人厌故,数向熟情;自无惭耻故,每索他食。佛言:畜生尚畏人乞,况于人乎?
△入聚落第二十
无切缘,不得入。
聚,众也。落,居也。谓众人所共居住,故名聚落。切缘者,为三宝常住,师长父母切要之事,非为募缘及己私务等。如无切缘,不得轻入聚落,以污自六根,或为人所犯。佛话经云:比丘在聚,身口精进,诸佛咸忧。比丘在山,息事安卧,诸佛皆喜。故古德云:僧住城隍佛祖呵,先贤都是隐岩阿。山泉流出人间去,清水依然成浊波。
不得驰行。
驰,即奔走也。
不得摇臂行。
谓垂手掉臂也。行护云:不得垂手八行。
不得数数傍视人物行。
谓左右顾视也。行护云:行常直视,看地七尺,勿蹈伤虫蚁。
不得共沙弥,小儿谈笑行。
一、自散乱身心。二、令见者不生信敬。清规云:不得把手共行,说世谛是非。
不得与女人,前后互随行。不得与尼僧,前后互随行。
僧俗有别,男女须分。无令他讥谤,玷辱法门。路中相逢,善自回避。正法念处经云:若比丘畏于恶名,则离诸过,乃至不近黄门女人,同路一步。
不得与醉人、狂人前后互随行。
随行必有所损,路逢即当远避,或别道而去。凡车马、狂犬、恶兽等,亦须远避之。
不得后,故视女人。
智度论佛说偈云:宁以赤铜宛转眼中,不以散心邪视女色。
不得眼角傍看女人。
经云:禁闭六情,莫覩美色,目不瞻眄,心无念婬,口无言调,迹不相寻,无同船载,道逢无谈,若持异物,无察视之。
或逢尊宿亲识,俱立下傍,先意问讯。
若路逢出家、在家知识,皆须立道下傍待彼前过,犹当先意低头合掌问言:何所之适?彼既答已,复言:好行。好行者,意谓愿彼现前离于疾病、水、火、兵、贼、毒虫、王难等,当来于人天中往还也。
或逢戏幻奇怪等,俱不宜看,惟端身正道而行。
摄念则身端不看,故正道而行。戏谓唱令歌曲,乃至一切戏弄之技。幻谓幻术种种,变现惑人。奇怪谓一切骇人心目者是也。
凡遇水坑水缺,不得跳越,有路当遶行,无路众皆跳越则得。
虽得亦自量能及,有人伴方可跳越。
非病缘及急事,不得乘马,乃至戏心鞭䇿驰骤。
骤音驺。走马曰驰,疾速曰骤。大律,听老病者骑乘,但不得乘母畜分女乘。
附: 凡遇官府,无论大小,俱宜回避。
或避入人门首,或端立簷下,或拱立道傍,待过方行。
遇鬬诤者,亦远避之,不得住看。
看则失仪,或招非祸。大律云:若看象、牛、马,乃至鸡鬬,及人口诤者,得罪。
不得回寺,夸张所见城中华美之事。
华美是坏人心之劫贼,流转生死之苦因。古人目不接非礼之色,口不谈市井巷里之言,出世之宾不染俗尘,何足夸张?唯当思念苦、空、无常、无我,始是释子之所宜也。
△市物第二十一
无诤贵贱。
须顺时偿,不可减与亏损彼利,不宜过与浪费信施常住。
无坐女肆。
陈货之店,谓之曰肆。
若为人所犯,方便避之,勿从求直。
直是价直,若为他人侵犯诤买,即宜善自避去。
已许甲物,虽复更贱,无舍彼取此,令主有恨。
先甲后乙,谓已先许买彼人物,后虽更有贱者,无得舍彼先贵取后贱者,令先物主瞋恨,复非道人之心。
慎无保任,致愆负人。
信于人者曰保任。愆谓罪愆,负谓负债。若保任彼之愆负,终成怨谤,乃自招殃累也。
△凡所施行不得自用第二十二
凡出入往来,当先白师。
大律云:唯余五事不白师,自外一一皆须白师。不白得罪:一、嚼杨枝,二、饮水,三、大便,四、小便,五、界内,四、十九寻内礼佛塔。师乃量事度时,与其进止。
作新法衣,当先白师;著新法衣,当先白师。
法衣,即缦衣及涅槃僧也。纵非法衣,但是新衣,皆当白师。师当察其来处,及衣色制造如法不如法,方与著之。以色量制度应法,故云法衣。
剃头当先白师。
白言:某人为我某甲剃头。师许,然后剃。
疾病:服药当先白师。
才觉有病,即当白师令知,若服何药?师许方服。
作众僧事,当先白师。
或师有所教敕,复无失侍之过,故须先白。
欲有私具纸笔之辈,当先白师。
纸笔有废,禅诵正务。师许,然后具之。
若讽起经呗,当先白师。
呗是梵音,赞诵也。凡初起讽诵,当先白之。
若人以物惠施,当先白师已,然后受。己物惠施人,当先白师,师听,然后与。
师许乃受,师听方与,始免讥议后患之非。
人从己假借,当先白师,师听,然后与己。欲从人借物,当先白师,师听得去。
智见未深,可否宁识?故须先白。若师听许,然后与取。不知时宜,错失难追。
白师:听不听皆当作礼,不听不得有恨意。
凡所白事听否,随师教敕。若心生不喜,即自获愆过。
附: 乃至大事,或游方,或听讲,或入众,或守山,或兴缘事,皆当白师,不得自用。
凡所施为行事,不得自用己情,故曰皆当白师。游方,谓参访知识。听讲,谓听讲三藏圣教。入众,谓入大僧众中。守山,谓守护山门竹木等。兴缘,谓兴建寺院装塑等缘。然游方兴缘,原非沙弥所应为。沙弥只宜学习禅诵,禅诵通利,为之未晚。
△参方第二十三
远行要假良朋。
良朋者,善友也。礼记云:同门曰朋,同志曰友。顺正论云:善友者,能为众行本。故欢豫经云:贤友者,是万福之基。现世免王之牢狱,死则杜三途之门户。升天得道,皆贤友之助矣。沩山云:远行要假良朋,数数清于耳目。所谓生我者父母,成我者朋友。以友辅仁,品藻人物。故良朋有互相切磋之功,琢成法器之用。如渡大海,帆柁相须。是以如来令互相敬重,如视世尊。自学自修,如人夜行无烛。若无善伴,宁自孤游。莫狎恶友,损己正行。故舍缘铭名:邪师恶友,畏若狼虎。善导良朋,亲如父母。成范云:择友直如云岩、道吾、雪峰、岩头等,可为百世一遇之幸甚也。或见识稍胜,志行多同,亦可为友。倘少有不如,则不若无也。心地观经云:一切菩萨修胜道,四种法要应当知。亲近善友为第一,听闻正法为第二,如理思惟为第三,如法修证为第四。十方一切大圣主,修是四法证菩提。因果经云:朋友有三要法:一、见有失,輙相晓谏;二、见好事,深生随喜;三、在苦厄,不相弃舍。如斯等语,乃佛祖之格言,万世之良规,可不深信者哉。
古人心地未通,不远千里求师。
古德心地未明,访寻知识,不以千里为远。成范云:夫为法求师,不无审别。若未的见深识,慎不可逐人风声,而輙拟重轻亲疎。若据实而言,祖佛堂室,掩默斯久,而诸方师法,求其[狂-王+方]狒者尠矣。
附: 年幼戒浅,未许远行。如行,不得与不良之辈同行。
不良之辈者,恶友也。沩山云:狎习恶者,长恶知见,晓夕造恶,即目交报,没后沉沦,一失人身,万劫不复。
须为寻师访道,决择生死,不宜观山玩水,惟图游历广远,夸示于人。
无上菩提,非知识莫能开导,故须寻师访道。生死长途,迷悟由己,故自当决择。观山玩水,何益身心?夸示广远,奚增道味?真为生死之人,又何暇于斯乎?
所到之处,歇放行李,不得径入殿堂。一人看行李,一人先入问讯,取常住进止,方可安顿行李入内。
行李或作行理通用,或云装包即行囊,人远行必有之也。寺制不同,规矩各异,礼无一定,事须见机,故云取其常住进止,方可安顿入内。
△衣钵名相第二十四
五条衣,梵语安陀会,此云中宿衣。
谓近身住也。
亦云下衣。
谓三衣中,此为最下著者。
亦云杂作衣。
谓院内作诸劳务时著也。
凡寺中执劳服役,路途出入往还,当著此衣。
作法长短,详如大律。
搭衣偈云:善哉解脱服,无上福田衣。我今顶戴受,世世不舍离。唵悉陀耶娑婆诃。
此偈上二句出名义,下二句是发愿,以因招果故。唵下字是呪密语,非名言可能释也。然三衣名义众多,或名忍辱铠,谓能降伏众魔故。亦名莲花服,不为欲泥污染故。亦名救龙衣,龙得一缕不为金翅鸟所食故。今名解脱服,以生死烦恼由斯解脱故。又名福田衣,由能生众善故。无上者,谓此衣具如上功能,天上天下乃至九十六种外道之服,无能上于此衣者,故三世如来皆著此衣而成道果也。余义此不繁录。
七条衣,梵语郁多罗僧,此云上著衣。
谓于常所服者,此在其上也。
亦名入众衣。
谓入众僧中时著也。
凡礼佛、修忏、诵经、坐禅、赴斋、听讲、布萨、自恣,当著此衣。
布萨,此云长净。自恣,谓自身有过,恣任僧举也。
搭衣偈云:善哉解脱服,无上福田衣。我今顶戴受,世世常得披。唵度波度波娑婆诃。
戒坛经云:五条衣断贪身也,七条衣断瞋口也,大衣断痴心也。故华严经云:著袈裟者,舍离三毒也。佛告阿难:过去诸佛弟子著如是衣,未来诸佛弟子亦著是衣。如我今日以刀截成沙门衣,不为怨贼所劫,此是解脱服福田之衣。若有众生起一恶心,向三世诸佛、辟支、罗汉及著染衣人,获罪无量。所以者何?坏色之衣是贤圣标式,若能发心敬染衣人,获福难量。我由信心敬戴之至,故得成佛。高僧传云:唐贞观五年,安养寺慧光法师弟子,其母贫窭,内无小衣,来入子房,取故袈裟作之而著,与诸邻妇同聚言笑。忽觉脚热,渐上至腰,须臾雷震,掷邻妇百步之外,土泥两耳,闷绝经日,方得苏醒。所用衣者遂被震死,火烧焦踡,题上背曰:由用法衣不如法也。其子收殡,又再震出,乃露骸林下,方终消散。是知受持法服,惠及三归之龙,信不虗矣。又有一山居僧在深岩宿,以衣障前,有异神来,形极可畏,伸臂内探,欲取宿者,畏触袈裟,碍不得入,遂得免脱。如是众相,难可具述。
二十五条衣,梵语僧伽黎,此云合,亦云重。
谓割截而合成。又重作也。
亦云杂碎衣。
谓条数多故也。
凡入王宫,升座说法,聚落乞食,当著此衣。又此衣九品,下品有三,谓九条、十一条、十三条(二长一短);中品有三,谓十五条、十七条、十九条(三长一短);上品有三,谓二十一条、二十三条、二十五条(四长一短)。搭衣偈云:善哉解脱服,无上福田衣。我今顶戴受,广度诸群迷。唵摩诃迦波波叱悉帝娑婆诃。
众生不悟,故曰群迷;诸佛已悟,故号大觉。此之三衣,原是比丘法服,今欲令沙弥预知名相殊胜,故附于末,非为使其披著。沙弥欲搭缦衣,藏经中自有偈云:大哉解脱服,无相福田衣,披奉如戒行,广度诸众生。百一羯磨云:求寂之徒,缦条是服,而有輙披五条,深为罪滥。神州之地,久扇斯风,此成非法,勿令披著也。此是唐三藏义净法师亲游西域,观五天竺境及诸部律文,并无沙弥披著比丘割截之衣,特此垂示,以发千古之迷。既云此诚非法,其罪谁当代受?为师者不可不知,为徒者又不可不慎也。
钵:梵语钵多罗,此云应量器,谓体、色、量三皆应法故。体用瓦、铁二物,色以药烟熏治。
铁钵用杏子、麻子、稻䴰等,熏作黑色、鸽色,或孔雀咽色。
量则分上中下。
上钵受一斗,下钵受五升,二内名中钵。
具。梵语尼师坛,此云坐具,亦云随足衣开具。偈云:坐具尼师坛,长养心苗性。展开登圣地,奉持如来命。唵檀波檀波娑婆诃。
谓将随行以便坐卧,用护身、护衣、护僧卧具,故制也。戒坛经云:尼师坛,如塔之有基也。若无坐具以坐汝身,则五分定慧无所从生。既云坐具,今时用为礼拜,全乖本制。律或令四角贴,故今不解,谬谓为四天王,致使足不蹈上。复有以不净鞋履踏上,过畏过轻,一皆可笑。其为师者,不可不教弟子。讹习既久,一朝难以改复。若意为敬护三衣,将以礼拜,庶几权用。如或不然,自尊己体,何成敬他?轻慢之罪,诚难迯矣。若将坐具坐时,应念偈云:展开跏趺坐云云。今见有在家男女受五戒者,披五衣,展坐具,公然礼拜,深为可痛。何其法门讹替,一致于此?故慈云忏主辩惑篇云:此三法衣,定是出家之服,非在家者所披。僧祇律云:三衣者,圣贤沙门标帜,非俗人所为。杂阿含经云:修四无量者,并剃须发,服三法衣而出家也。据斯以知,定非俗服。世云梵网经有通俗著者,人见彼经广列王臣道俗尽得受戒,应教身所著袈裟等言,便令士女受菩萨戒者,著七条之衣。原袈裟,此翻为染,又翻为坏色,秪是通制。道俗受戒,须服坏色,恐其染同时艶,乖于法制,乃云应教身所著坏色。或有风俗不可尽制,而出家菩萨必须染坏。故复又云:比丘应与俗服有异,何曾通俗著七条衣?寻天台及藏法师章疏,俱作染坏义释,并无通俗三衣之说。或云:禳灾免厄许与小片,至如戏女暂挂、猎人假披。或云:得四寸而饮食斯充,挂一片而罗刹不噉。葢显三衣之功用,非许四民之受持。出家闲邪之人尚昧持衣之轨,在尘烦杂之众宁知奉法之仪?南山云:若受用有方不生罪累,必领纳乖式自陷深愆。一生无衣覆身,死则自负圣责,何虑无恶道分?观斯之言自坐深过,忍将非法误累在家?幸愿四方道人行大乘者,读文寻义莫守己情,担麻弃金殊非智者,革弊从正斯则达人。应知无上佛乘解无道俗,传持之轨诚在律仪,涅槃扶律谈常正在于此。律范若坏,法假谁传?岂生为人不护眼目断常住命,非旃陀罗如何?昔静霭法师值周武行虐,自恨不能护法,出家何为?乃坐石奋刀剖腹引肠挂树,以手捧心而卒。呜呼!古贤护法其若是乎?我等既敩未能,宜守法制,莫致毁损殃坠自他矣。
沙弥律仪要略增注卷下(终)
音释
遶塔
梵语塔婆,又云窣堵波,又云支提,又云制底,又云浮图,此译为聚相,谓如来万德之相集于此也。或有舍利,或无舍利,若无舍利,当安如来法身,偈即名法身舍利。舍利,此云灵骨,有三种色:发者黑,肉者赤,骨者白。菩萨、罗汉、善知识皆有三色,但不能变现放光,锤试即碎。如来舍利击之不破,为世福田,一香一花,一瞻一礼,即灭无量罪,长无量福,但罕得遇。昔者阿育王以如来舍利建八万四千塔于阎浮提内,此震旦国有一十九所。其后秦耶舍尊者于西域賷如来舍利至匡山,塔于金轮峰上。隋文帝有西国僧进舍利一十三颗,帝敕天下州县无塔者与舍利建之,天下建毕,十三颗犹在掌中。唐玄奘法师往西域一十八年,历一百三十余国,请得如来肉舍利一百五十粒。唐义净法师居天竺二十余载,请得如来舍利三百粒,归于东华。嗣后梵僧賷来者亦不多得,固难值遇,遇者当生希有之心,难遭之想,披陈忏悔,舍身命财而为供养,由是福智圆明,直登觉岸。获 黄字入声,刈禾也。 呆 艾平声,痴也。摝 音六,振也,摇也。 嚏 音帝,喷嚏也。
五道一、人,二、天,三、鬼,四、畜,五、地狱,以修罗道摄。上五道中。
摘与掷同。
王昶音唱。魏刺史也。
缁色音支,黑绀色,黑而含赤也。
郄与隙同也。
廆音贿。
跖𫏋上音职;下音强,入声。盗跖,秦之大盗;盗𫏋,楚之大盗也。
四书大学中庸论语孟子。
五经书、诗、礼、易、春秋,加乐则六经。斯乃孔子见周道凌迟,自卫反鲁,以定五经,而行其道。礼记经解曰:温柔敦厚,诗教也。疏通知远,书教也。广博易良,乐教也。洁静精微,易教也。恭俭谦敬,礼教也。属辞比事,春秋教也。春秋传有三,谓公羊、谷梁、左氏。礼有三,谓周礼、仪礼、曲礼。共为九经也。
七政日、月、五星也。五星者,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星也。
五运甲己土,乙庚金,丙辛木,丁壬水,戊癸火。
方饵即药食也。
筮音誓。
六韬文武龙虎豹犬。
三略上中下三卷,兵法也。
黄帝瑱重唐和甘石黄帝命鬼臾蓲占星,鬬苞观天,以齐七政,遂有星官之书。羲、和二氏占日,尚仪占月,大挠作甲子,伶伦造律吕,隶首作算数。颛顼帝命正重司天治历。唐尧帝命羲、和氏作历数之书,观天之器。楚人甘公、魏人石申二人于战国时各作天文星占八卷。蓲音丘、讴二音。
内学谓谶书事秘,故曰内学,非佛内典也。
堪舆舆,谓地载万物如舆。
九州冀、兖、青、徐、杨、荆、豫、梁、雍。
九道谓九州之道,即弱水、黑水、汉水、江水、河水、沇水、淮水、济水、浴水是也。
九山会稽山、衡山、华山、沂山、岱山、微山、巫山、霍山、恒山。
九泽大陆泽。雷夏泽。大野泽。彭蠡泽。云梦泽。震泽。荷泽。孟诸泽。荣泽。
颜含晋光禄勋颜含以老逊位,致仕二十余年,寿九十三岁卒。
汞洪字上声,水银也。
丹砂即朱砂也。
七曜谓日、月、五星。
五星荧惑星。镇星。岁星。太白星。展星。
五福一福寿,二富贵,三康宁,四好德,五考终。
程盱音吁,姓也。秦后盱阳变小篆为隶书,程邈作小篆,史籀作大篆。或云:隶书,程邈狱中所造,出于徒隶。汉谓隶书曰佐书。或云:古称隶为真书、行书,今称隶为八分书,则先有真书,后有八分书。蔡文姬云:割程隶字八分取二分,割李篆字二分取八分,于是为八分书。晋传云:汉兴,有草书,不知作者。
盗泉家语云:孔子忍渴于盗泉。李白诗曰:回东避朝歌,掩口去盗泉。
七支罪杀、盗、婬、妄言、绮语、两舌、恶口。
七菩提分一择法,二精进,三喜,四除,五舍,六定,七念。
狠戾上痕字上声。狠戾:是不听从也。
溷音慁,厕也。
衩音瘥,衣袒也。
蕈音寻上声,即木菌也。昔西天十五祖迦那提婆至迦毗罗国,有长者名曰净德,园树生耳如菌,取而食之,随取随生。长者问祖囷之所自,祖曰:汝家曾供养一比丘,道眼不明,虗沾信施,报为木菌。乃以学道不通理偈示之。后长者八十一,其木果不生菌也。
神州亦名赤县,谓此东华历数方脉,药饵如神,故名神州。
付法藏经经云:罽宾王性好杀戮,恶报当堕地狱。因闻马鸣菩萨说法,罪转轻微,死堕大海中。作千头鱼剑轮,遶身截头,随截随生。须臾之间,头满大海。闻寺中鸣犍椎声,剑轮停空,苦痛少息。时有罗汉充维那,王遣信白令长打。罗汉遂长打,令声延久。过七日,受苦便毕。又南唐江南上元县一人暴死,三日复苏。云:至一殿庭,见先生缧械甚严,因问其故。主曰:吾为宋齐丘所误,杀和州降人千余,冤诉囚此。汝若得还,可语嗣君,凡寺鸣钟,须延其声,苦暂休息。或能为造一钟尤善。其人既还,具奏后主。为造一钟于建康清凉寺,镌其上曰:荐烈祖孝高皇帝脱幽出厄。又唐大庄严寺释智兴,次当打钟。寺僧有兄途亡,一夕托梦其妻曰:吾达彭城病死,以今月初,蒙庄严寺僧智兴打钟,声振地府。凡受苦者,皆得解脱。吾亦预此。汝可将绢十疋奉兴,具陈吾意。其妻依言送之,兴不纳,乃均施寺。众人问兴:有何法而致此验?兴曰:吾见付法传,罽宾王受苦,闻钟声,业轮息。乃依僧一阿含经鸣钟法而击也。故知凡为击钟,必须发大悲心,一扣一念,经中偈颂及大悲洪名,方得幽显俱利,众苦长息也。绦 音叨,或作縚,编丝绳为之。
八福田一、佛,二、法,三、僧,四、父母,五、师友,六、贫穷,七、疾病,八、众生。
布萨俱云:布萨陀。布萨是长养义,陀是持义。谓由集僧说戒,便能长养善法,持自心故。涅槃经云:昔十五日僧布萨时,有一童子不善修身口意业,在隐屏处盗听说戒。密迹金刚力士承佛神力,以金刚杵碎童子身如尘。而沙弥不可不慎也。
依止师律云:有四种阿阇梨:一者、无食无法,应不问而去;二者、有食无法,应问而去;三者、无食有法,虽苦尽寿不应去;四者、有食有法,虽躯遣尽寿不应去。
法喜禅悦食以爱乐大法,得法资长道种,心生欢喜,不嗜世味,常持正念,是为法喜食。由得禅定,自资长养慧命,道品圆明,正念现前,心生喜乐,不贪世味,是为禅悦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