瑜伽师地论卷第三十五
◎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种姓品第一如是已说独觉地。
云何菩萨地?嗢拕南曰:
初持、次相、分、 增上意乐、住、
生、摄受、地、行、 建立最为后。
有十法具摄大乘菩萨道及果。
何等为十?一者、持,二者、相,三者、分,四者、增上意乐,五者、住,六者、生,七者、摄受,八者、地,九者、行,十者、建立。
云何名持?
谓诸菩萨自乘种姓、最初发心,及以一切菩提分法,是名为持。
何以故?以诸菩萨自乘种姓为所依止故、为建立故,有所堪任、有大势力,能证无上正等菩提,是故说彼自乘种姓,为诸菩萨堪任性持。
以诸菩萨最初发心为所依止、为建立故,于施、戒、忍、精进、静虑、慧,于六波罗蜜多,于福德资粮、智慧资粮,于一切菩提分法,能勤修学,是故说彼最初发心,为诸菩萨行加行持。
以诸菩萨一切所行菩提分法为所依止、为建立故,圆满无上正等菩提。
是故说彼一切所行菩提分法,为所圆满大菩提持。住无种姓补特伽罗,无种姓故,虽有发心及行加行为所依止,定不堪任圆满无上正等菩提。
由此道理,虽未发心、未修菩萨所行加行,若有种姓,当知望彼而得名 持 。
又住种姓 补 特伽罗,若不发心、不修菩萨所行加行,虽有堪任,而不速证无上菩提;与此相违,当知速证。
又此种姓,已说名持,亦名为 助、 亦名为 因 、亦名为 依、 亦名 阶级 、亦名 前导 、亦名 舍宅 。如说种姓,最初发心、所行加行,应知亦尔。
云何种姓?谓略有二种。一、 本性住种姓 ,二、 习所成种姓 。本性住种姓者,谓诸菩萨 六处殊胜 有如是相,从无始世展转传来,法尔所得,是名本性住种姓。习所成种姓者,谓先串习善根所得,是名习所成种姓。此中义意,二种皆取。
又此种姓亦名 种子、 亦名为 界、 亦名为 性 。
又此种姓未习成果,说名为 细 ,未有果故。已习成果,说名为 麁 ,与果俱故。
若诸菩萨成就种姓,尚过一切声闻、独觉,何况其余一切有情。当知种姓无上最胜。
何以故?略有二种净,一、 烦恼障净 ,二、 所知障净 。
一切声闻、独觉种姓,唯能当证烦恼障净,不能当证所知障净;菩萨种姓,亦能当证烦恼障净,亦能当证所知障净。是故说言望彼一切无上最胜。复由四事,当知菩萨胜于一切声闻、独觉。何等为四?一者、 根胜 ,二者、 行胜 ,三者、 善巧胜 ,四者、 果胜 。
言根胜者,谓诸菩萨本性利根,独觉中根,声闻软根,是名根胜。
言行胜者,谓诸菩萨亦能自利,亦能利他,利益安乐无量众生,哀愍世间,令诸天人获得胜义利益安乐;声闻、独觉唯行自利;是名行胜。
善巧胜者,声闻、独觉于蕴、界、处、缘起、处非处中能修善巧;菩萨于此及于其余一切明处能修善巧;是名善巧胜。
言果胜者,声闻能证声闻菩提,独觉能证独觉菩提,菩萨、能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,是名果胜。
又诸菩萨有六波罗蜜多种姓相。由此相故,令他了知真是菩萨。谓 施波罗蜜多种姓相 , 戒、 忍、 精进、 静虑、 慧 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施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本性乐施,于诸现有堪所施物,恒常无间性能于他平等分布,心喜施与,意无追悔。
施物虽少,而能均布;惠施广大,而非狭小。无所惠施,深怀惭耻。常好为他赞施劝施,见能施者心怀喜悦。于诸尊重、耆宿、福田、应供养者,从座而起,恭敬奉施。
于其彼彼此世他世有情无罪利益事中,若请不请,如理为说。
若诸有情怖于王贼及水火等,施以无畏,能于种种常极怖中,随力济拔。
受他寄物,未尝差违。若负他债,终不抵诳。于共财所,亦无欺罔。于其种种末尼、真珠、琉璃、螺贝、壁玉、珊瑚、金银等宝资生具中心迷倒者,能正开悟。尚不令他欺罔于彼,况当自为。其性好乐广大财位,于彼一切广大资财心好受用;乐大事业,非狭小门。于诸世间酒色、博戏、歌舞、倡伎种种变现耽著事中,速疾厌舍,深生惭愧。得大财宝,尚不贪著,何况小利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施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戒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,本性成就软品不善身语意业,不极暴恶,于诸有情不极损恼。虽作恶业,速疾能悔,常行耻愧,不生欢喜。不以刀杖手块等事恼害有情;于诸众生,性常慈爱。于所应敬,时起奉迎,合掌问讯,现前礼拜。修和敬业,所作机捷,非为愚钝,善顺他心。常先含笑,舒颜平视,远离颦,蹙,先言问讯。于恩有情,知恩知报。于来求者常行质直,不以谄诳而推谢之。如法求财,不以非法,不以卒暴。性常喜乐修诸福业。于他修福尚能奖助,况不自为。若见若闻他所受苦,所谓杀缚、割截、捶打、诃毁、迫胁,于是等苦过于自受,重于法受及重后世。于少罪中尚深见怖,何况多罪。于他种种所应作事,所谓商、农、放牧、事王、书印、算数、善和诤讼、追求财宝、守护储积、方便出息,及以舍施、婚姻、集会。于是一切如法事中,悉与同事。于他种种鬪讼诤竞,或余所有互相恼害,能令自他无义无益,受诸苦恼。如是一切非法事中,不与同事。善能制止所不应作。谓十种恶不善业道。不违他命,善顺于他同忍同戒。于他事业随彼所欲,废己所作而为成办。其心温润、其心纯净,恚心、害心不久相续,随生随舍,起贤善心。尊重实语,不诳惑他,不离他亲,亦不好乐,不轻尔说无义无利不相应语。言常柔软,无有麁犷;于己僮仆尚无苦言,况于他所。敬爱有德,如实赞彼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戒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忍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,性于他所遭不饶益,无恚害心,亦不反报。若他谏谢,速能纳受,终不结恨,不久怀怨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忍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精进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,性自翘勤,夙兴晚寐,不深耽乐睡眠倚乐。于所作事勇决乐为,不生懈怠,思择方便,要令究竟。凡所施为一切事业,坚固决定;若未皆作、未皆究竟,终不中间懈废退屈。于诸广大第一义中,心无怯弱,不自轻蔑,发勇猛心;我今有力能证于彼。或入大众,或与他人共相击论,或余种种难行事业,皆无畏惮。能引义利大事务中,尚无深倦,何况小事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精进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静虑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,性于法义能审思惟,无多散乱。若见若闻阿练若处、山岩、林薮、边际卧具人不狎习离恶众生,随顺宴默。便生是念:是处安乐,出离、远离。常于出离及远离所深生爱慕。性薄烦恼,诸盖轻微,麁重羸弱。至远离处,思量自义,心不极为诸恶寻思之所缠扰。于其怨品,尚能速疾安住慈心,况于亲品及中庸品。若见若闻有苦众生,为种种苦之所逼恼,起大悲心,于彼众生随能随力方便拔济,令离众苦。于诸众生,性自乐施利益安乐。亲属衰亡、丧失财宝、杀缚禁闭及驱摈等诸苦难中,悉能安忍。其性聪敏,于法能受、能持、能思;成就念力,于久所作、所说事中,能自记忆,亦令他忆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静虑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云何菩萨慧波罗蜜多种姓相?
谓诸菩萨成俱生慧,能入一切明处境界。性不顽钝、性不微昧、性不愚痴。遍于彼彼离放逸处有力思择。
如是等类,当知名为菩萨慧波罗蜜多种姓相。
应知是名能比菩萨种姓麁相。决定实义,唯佛世尊究竟现见。
菩萨虽生诸恶趣中,由种姓力,应知与余生恶趣者有大差别。谓彼菩萨久处生死,或时时间生诸恶趣,虽暂生彼,速能解脱;虽在恶趣,而不受于猛利苦受,如余有情生恶趣者;虽触微苦,而能发生增上厌离,于生恶趣受苦有情,深起悲心。如是等事,皆由种姓。佛大悲因之所熏发,是故当知,种姓菩萨虽生恶趣,然与其余生恶趣者有大差别。
何等名为种姓菩萨白法相违四随烦恼?谓放逸者,由先串习诸烦恼故,性成猛利、长时烦恼,是名第一随烦恼姓。又愚痴者、不善巧者,依附恶友,是名第二随烦恼性。又为尊长、夫主、王贼及怨敌等所拘逼者,不得自在,其心迷乱,是名第三随烦恼性。又资生具有匮乏者,顾恋身命,是名第四随烦恼性。
又诸菩萨虽具种姓,由四因缘,不能速证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何等为四?谓诸菩萨,先未值遇诸佛菩萨真善知识,为说菩提无颠倒道。如是名为第一因缘。又诸菩萨,虽遇善友为说正道,而颠倒执,于诸菩萨正所学中颠倒修学。如是名为第二因缘。又诸菩萨,虽遇善友为说正道,于诸菩萨正所学中无倒修学,而于加行方便慢缓、懈怠嬾惰,不成勇猛、炽然精进。如是名为第三因缘。又诸菩萨,虽遇善友为说正道,于诸菩萨正所学中无倒修学,亦于加行勇猛精进,然诸善根犹未成熟,菩提资粮未得圆满,未于长时积习所有菩提分法。如是名为第四因缘。如是菩萨虽有种姓,因缘阙故,不能速证无上菩提。若具因缘,便能速证。
若无种姓补特伽罗,虽有一切,一切一切种,当知决定不证菩提。
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 发心品 第二
又诸菩萨最初发心略有二种。一者、永出,二、不永出。言永出者,谓发心已毕竟随转,无复退还。不永出者,谓发心已不极随转,而复退还。
此发心退复有二种。一者、究竟,二、不究竟。究竟退者,谓一退已,不能复发求菩提心。不究竟者,谓退已后,数数更发求菩提心。
当知菩萨最初发心,由四种 缘、 四 因、 四 力 。
云何四缘?谓善男子或善女人,若见诸佛及诸菩萨,有不思议甚奇希有神变威力,或从可信闻如是事。既见闻已,便作是念:无上菩提具大威德,令安住者及修行者,成就如是所见所闻不可思议神变威力。由此见闻增上力故,于大菩提深生信解,因斯发起大菩提心。是名第一初发心缘。
或有一类,虽不见闻如前所说神变威力,而闻宣说依于无上正等菩提微妙正法菩萨藏教,闻已深信;由闻正法及与深信增上力故,于如来智深生信解,为得如来微妙智故,发菩提心。是名第二初发心缘。
或有一类,虽不听闻如上正法,而见一切菩萨藏法将欲灭没。见是事已,便作是念:菩萨藏法久住于世,能灭无量众生大苦,我应住持菩萨藏法,发菩提心,为灭无量众生大苦。由为护持菩萨藏法增上力故,于如来智深生信解,为得如来微妙智故,发菩提心。是名第三初发心缘。
或有一类,虽不观见正法欲灭,而于末劫、末世、末时,见诸浊恶众生身心,十随烦恼之所恼乱。谓多愚痴、多无惭愧、多诸悭嫉、多诸忧苦、多诸麁重、多诸烦恼、多诸恶行、多诸放逸、多诸懈怠、多诸不信。见是事已,便作是念:大浊恶世,于今正起诸随烦恼所恼乱时,能发下劣声闻、独觉菩提心者,尚难可得,况于无上正等菩提能发心者。我当应发大菩提心,令此恶世无量有情,随学于我起菩提愿。由见末劫难得发心增上力故,于大菩提深生信解,因斯发起大菩提心。是名第四初发心缘。
云何四因?
谓诸菩萨种姓具足,是名第一初发心因。又诸菩萨赖佛菩萨善友摄受,是名第二初发心因。又诸菩萨于诸众生多起悲心,是名第三初发心因。又诸菩萨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行苦行无有怯畏,是名第四初发心因。
若诸菩萨六处殊胜,从无始世展转传来,法尔所得,当知是名种姓具足。
由四种相,当知菩萨善友具足。谓诸菩萨所遇善友,性不愚钝,聪明黠慧,不堕恶见,是名第一 善友具足 。又诸菩萨所遇善友,终不教人行于放逸,亦不授与诸放逸具,是名第二善友具足。又诸菩萨所遇善友,终不教人行于恶行,亦不授与诸恶行具。是名第三善友具足。又诸菩萨所遇善友,终不劝舍增上信、欲、受学、精进、方便功德,而复劝修下劣信、欲、受学、精进、方便功德。所谓终不劝舍大乘,劝修二乘;劝舍修慧,劝修思慧;劝舍思慧,劝修闻慧;劝舍闻慧,劝修福业;劝舍尸罗,劝修慧施。终不劝舍如是等类增上功德,而复劝修如是等类下劣功德。是名第四善友具足。
由四因缘,当知菩萨于诸众生多起悲心。谓诸菩萨虽有十方无量无边无苦世界,而生有苦诸世界中。于中恒有众苦可得,非无众苦。或时见他随遭一苦触对逼切,或时见自随遭一苦触对逼切,或见自他随遭一苦触对逼切,或见二种俱遭长时种种猛利无间大苦触对逼切。然此菩萨依自种姓,性自仁贤。依四境处,虽不串习,而能发起下中上悲,无有断绝。
由四因缘,当知菩萨于诸众生先起悲心,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行苦行尚无怯畏,何况小苦。谓诸菩萨性自勇健,堪忍有力,当知是名第一因缘。又诸菩萨性自聪敏,能正思惟,具思择力,当知是名第二因缘。又诸菩萨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成就上品清净信解,当知是名第三因缘。又诸菩萨于诸众生成就上品深心悲愍,当知是名第四因缘。
云何四力?一者、自力,二者、他力,三者、因力,四者、加行力。
谓诸菩萨由自功力,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生爱乐,是名第一初发心力。
又诸菩萨由他功力,能于无上正等菩提深生爱乐,是名第二初发心力。
又诸菩萨宿习大乘相应善法,今暂得见诸佛菩萨,或暂得闻称扬赞美,即能速疾发菩提心,况覩神力、闻其正法,是名第三初发心力。
又诸菩萨于现法中,亲近善士,听闻正法,谛思惟等,长时修习种种善法,由此加行发菩提心,是名第四初发心力。
若诸菩萨依上总别四缘、四因,或由自力、或由因力、或总二力而发心者,当知此心坚固无动。或由他力、或加行力、或总二力而发心者,当知此心不坚不固,亦非无动。
有四因缘、能令菩萨退菩提心。何等为四?一、种姓不具;二、恶友所摄;三、于诸众生悲心微薄,四、于极长时种种猛利无间无缺生死大苦难行苦行,其心极生怯畏惊怖。
如是四种心退因缘,与上发心四因相违,广辩其相,如前应知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略有二种不共世间甚希奇法。何等为二?一者、摄诸众生皆为眷属,二者、摄眷属过所不能染。摄眷属过有其二种。谓于眷属饶益损减、染污违顺。如是二事,菩萨皆无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于诸众生发起二种善胜意乐。一者、利益意乐,二者、安乐意乐。利益意乐者,谓欲从彼诸不善处,拔济众生,安置善处。安乐意乐者,谓于贫匮无依无怙诸众生所,离染污心,欲与种种饶益乐具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有二加行。一、意乐加行,二、正行加行。意乐加行者,谓即利益安乐意乐日夜增长。正行加行者,谓于日夜能自成熟佛法加行,及于众生随能随力,依前所说意乐加行,起与利益安乐加行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有二增长大善法门。一者、自利加行,能证无上正等菩提;二者、利他加行,能脱一切有情众苦。如二增长大善法门,如是二种大善法聚、二种无量大善法藏,当知亦尔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由初发心求菩提故,所摄善法,比余一切所摄善法,有二种胜。一者、 因胜 ,二者、 果胜 。谓诸菩萨所摄善法,皆是无上正等菩提能证因故,所证无上正等菩提是此果故,比余一切声闻、独觉所摄善法尚为殊胜,何况比余一切有情所摄善法。是故菩萨所摄善法,比余一切所摄善法,因果俱胜。
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略有二种发心胜利。
一者、初发菩提心已,即是众生尊重福田,一切众生皆应供养;亦作一切众生父母。
二者、初发菩提心已,即能摄受无恼害福。
由此菩萨成就如是无恼害福,得倍轮王护所守护;由得如是护所护故,若寝、若寤、若迷闷等,一切魍魉、药叉、宅神、人非人等不能娆害。
又此菩萨转受余生,由如是福所摄持故,少病、无病,不为长时重病所触。
于诸众生所作义利,能以身语勇猛而作。常为众生宣说正法,身无极倦,念无忘失,心无劳损。
菩萨本性住种姓时,一切麁重性自微薄;既发心已,所有麁重转复轻微。谓身麁重及心麁重。
若余众生为欲息灭疾疫灾横,所用无验呪句、明句,菩萨用之尚令有验,何况验者。
成就增上柔和忍辱,能忍他恼,不恼于他;见他相恼,深生悲恼。
忿、嫉、谄等诸随烦恼,皆能摧伏,令势微薄;或暂现行,速能除遣。
随所居止国土城邑,于中所有恐怖、鬪诤、饥馑过失,非人所作疾疫灾横,未起不起,设起寻灭。
又此最初发心菩萨,或于一时生极恶趣那落迦中,多分于此那落迦趣速得解脱。受小苦受,生大厌离;于彼受苦诸众生等,起大悲心。
如是一切皆因摄受无恼害福。最初发心坚固菩萨,由能摄受无恼害福,便得领受如是等类众多胜利。
本地分中菩萨地第十五初持瑜伽处 自他利品 第三之一
是诸菩萨于何处学?谓七处学。云何七处?
嗢拕南曰:
自、他利、实义、 威力、熟有情、
成熟自佛法、 第七菩提处。
一、自利处,二、利他处,三、真实义处,四、威力处,五、成熟有情处,六、成熟自佛法处,七、无上正等菩提处。
云何自利利他处?谓自利利他略有十种。一、纯自利利他,二、共自利利他,三、利益种类自利利他,四、安乐种类自利利他,五、因摄自利利他,六、果摄自利利他,七、此世自利利他,八、他世自利利他,九、毕竟自利利他,十、不毕竟自利利他。
云何菩萨纯共自利利他?
谓诸菩萨,于纯自利利他应知应断,违越不顺菩萨仪故。于其所余应勤修学,不越随顺菩萨仪故。
此中菩萨于纯自利应知应断者,谓为己乐,求财受用;或为悋法,于佛菩萨所说教法追访受持。或为生天受天快乐,受持禁戒,发勤精进修习定慧;或求世间有染果报,为世财食,恭敬供养诸佛制多。或贪利养,为利养故,自说种种无有义利不实功德,诳惑于他,招集利养。或欲贪他作己僮仆,为驱使故,非法摄众,不如正法。矫设方便拔济有情,令于他所免为僮仆,还自摄受为己僮仆;拔济有情令脱系缚,还自拘执成己事业;拔济有情,令于他所解脱种种治罚怖畏,还自摄伏令惧于己。若诸菩萨耽著诸定 现法乐住 ,弃舍思惟利众生事。当知此等名纯自利。菩萨于是纯自利行应知应断。
若诸菩萨或悲为首,或为回向无上菩提,及为生天,于一切时修施、忍等,当知是名自利共他。又除如前所说诸相,其余一切与彼相违所有自利诸菩萨行,当知皆名自利共他。菩萨于此应勤修学。
此中菩萨于纯利他应知应断者,谓以邪见修行施等。以无因见及无果见,毁犯尸罗,远离正行,为他说法。若诸菩萨于诸静虑善巧回转,已超 下地, 而更摄受下地白法。谓彼已能安住静虑,由悲愿力舍诸静虑,随其所乐还生欲界。又诸菩萨已得自在,于十方界种种变化,作诸众生种种义利。又诸牟尼自事已办,依止如来力、无畏等所有一切不共佛法,遍于十方无量众生,能作无量大利益事。当知此等名纯利他。如是所说纯利他行,菩萨于前所说二种应知应断。于余所说纯利他行,多应修学。
又除如前所说诸相,其余一切与彼相违所有利他诸菩萨行,当知皆名利他共自。菩萨于此应勤修学。
云何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?略说应知有五种相。一、无罪相,二摄受相,三、此世相,四、他世相,五、寂灭相。若诸菩萨所有自能若少若多摄受善法、增长善法;或复令他若少若多摄受善法、增长善法,劝勉、调伏、安置、建立;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无有罪相。若诸菩萨能引所有若自若他无染污乐、或众具乐、或住定乐、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能摄受相。若诸菩萨自利利他,或有此世能为利益,非于他世;或有他世能为利益,非于此世;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为利益;或有此世及于他世俱非利益。如是四种自利利他,于四 法受, 随其次第,如应当知。云何名为四种法受?或有法受,现在受乐,于当来世受苦异熟;或有法受,现在受苦,于当来世受乐异熟;或有法受,现在受乐,于当来世受乐异熟;或有法受,现在受苦,于当来世受苦异熟。此四广辩,如经应知。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此他世相。若诸菩萨所有涅槃,及得涅槃世出世间涅槃分法,是名菩萨利益种类自利利他寂灭略相。当知此相望余一切,无上最胜。
云何菩萨安乐种类自利利他?略说应知五乐所摄。何等五乐?一者、因乐,二者、受乐,三者、苦对治乐,四者、受断乐,五者、无恼害乐。
言因乐者,谓二乐品诸根境界,若此为因顺乐受触,若诸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,如是一切总摄为一,名为因乐。除此更无若过若增。
言受乐者,谓待苦息,由前所说因乐所摄三因缘故,有能摄益身心受生,名为受乐。略说此乐复有二种。一者、 有漏 ,二者、 无漏 。无漏乐者,学无学乐。有漏乐者,欲、色、无色三界系乐。又此一切三界系乐,随其所应六处别故,有其六种。谓 眼触所生, 乃至 意触所生 。如是六种复摄为二。一者、身乐,二者、心乐。五识相应,名为身乐;意识相应,名为心乐。
若对治乐者,谓因寒热饥渴等事,生起非一众多品类种种苦受,由能对治息除寒热饥渴等苦,即于如是苦息灭时,生起乐觉,是则名为苦对治乐。
灭想受定,名受断乐。
无恼害乐,应知略说复有四种。一、 出离乐 ,二、 远离乐 ,三、 寂静乐 ,四、 三菩提乐 。
正信舍家,趣于非家,解脱烦笼居家迫迮种种大苦,名出离乐。
断除诸欲恶不善法,证初静虑离生喜乐,名远离乐。
第二静虑已上诸定,寻伺止息,名寂静乐。
一切烦恼毕竟离系,于所知事如实等觉,此乐名为三菩提乐。
此中因乐,是乐因故,说名为乐。非自性故。此中受乐,乐自性故,说名为乐,非乐因故。苦对治乐,息众苦故、遣众苦故,说名为乐,非乐因故、非自性故。其受断乐,非乐因故、非自性故,亦非息遣种种苦故,说名为乐。然依胜义,诸所有受皆悉是苦,住灭定时,此胜义苦暂时寂静,故名为乐。无恼害乐所摄最后三菩提乐,由当来世此胜义苦永寂灭故,于现法中附在所依诸烦恼品一切麁重永寂灭故,说名为乐。诸余所有无恼害乐,于最后乐能随顺故,是彼分故,能引彼故,当知亦名无恼害乐。
此中菩萨念与众生有利益品所有安乐,终不念与无利益品所有安乐。
菩萨于此无利益品所有安乐,以无倒慧如实了知;劝诸众生令悉舍离,随力所能方便削夺。
若苦所随有利益事,众生于此虽无乐欲,菩萨依止善权方便,设兼忧苦,应授与之。若乐所随无利益事,众生于此虽有乐欲,菩萨依止善权方便,设兼喜乐,应削夺之。何以故?当知如是善权方便,与兼忧苦有利益事,夺兼喜乐无利益事,令彼众生决定于后得安乐故。是故菩萨于诸众生若乐利益,当知义意即乐安乐;于诸众生若与利益,当知义意即与安乐。所以者何?利益如因,安乐如果。是故当知,于诸众生若与利益,必与安乐。
当知所有现法当来可爱果业所摄因乐、苦对治乐,及受断乐、无恼害乐,菩萨于此不应思量,于诸众生一向授与,以能饶益及无罪故。于彼受乐及根尘触所摄因乐,若能生染,若性是染,有罪无益,非所宜者,于诸众生不应授与。若不生染,若性非染,无罪有益,是所宜者,于诸众生即应授与。
菩萨于此随自力能,亦应如是修行受学。
当知是名菩萨利益安乐种类自利利他。除此无有若过若增。